根据上级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通知要求,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我校对博士生招生考核方式进行适当调整,为方便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并遵照执行。
一、招生计划
军队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请参见上级通知。
无军籍地方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73名。
二、复试对象
已通过报名材料审核并被公布报名成功的考生。
三、时间安排
时间 |
地点 |
任务 |
备注 |
5月15日前 |
复试院系 |
相关院系公示复试安排及学科专业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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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20日 |
复试院系 |
复试组织和导师面试 |
一志愿考生复试,以复试院系通知为准 |
5月22日 |
接收校内调剂的复试院系 |
复试组织和导师面试 |
根据实际进行 |
各复试院系将在复试前逐一联系考生并组织开展远程复试平台模拟演练,考生应通过演练熟悉复试平台和复试流程,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四、复试方式、内容和权重
针对疫情防控实际,初试英语、专业基础课考试调整至复试中进行,以网络远程方式采用瞩目(zhumu)软件平台进行复试(备选腾讯会议软件平台)。网络远程复试包括专家组综合面试和心理测试,其中专家组综合面试包括英语考试100分、专业基础课考试100分、专业课考试100分、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100分,总分为400分(单项<60分或总分<240分均为不合格)。硕博连读考生专业基础课考试成绩按学位课程平均成绩计入总分(按照通过学校硕博连读审核的学位课程平均成绩计算)。各复试院系将根据招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综合面试内容和测试形式,明确专业课考试成绩是否计入总成绩并于复试前公布。
五、调剂
考生原则上不跨学科调剂(内、外科学指跨三级学科,其他学科指跨二级学科)。须在本单位内同一专业领域的导师间调剂的复试合格考生由复试院系自行组织实施。相同专业领域跨单位调剂,以及确因一志愿报考考生放弃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而缺额的指标,由学校组织调剂,相关院系按要求组织复试。
六、考生网络远程复试准备
详见《海军军医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附件2)
七、考生材料准备
(一)资格审核材料
各复试院系在复试前将对考生逐一进行资格审查,除已提交的报名材料外,下列扫描件排序后合并为一个PDF格式文档,文件以“报考学科专业+姓名.pdf”命名,复试前通过电子邮件(邮件主题为“复试+报考学科专业+姓名”)提交相关复试院系。
1.本人签字《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应试承诺书》(附件1)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学籍核验不通过者(包括现役军官、委任制文职)还需提供学信网学籍学历认证材料;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生长类硕士生可暂不提供)。
军队考生资格审核相关说明及表格下载请登陆我校军网网站查阅(登陆路径:军委机关网-强军导航-海军军医大学,同硕士复试审核)。
(二)其他补充材料
可以包括硕士学位论文摘要、科研成果、获奖证明及其他能反映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材料。请考生按照各复试院系要求进行提供。
八、注意事项
1.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和各复试院系的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参加各项复试环节。若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存在特殊困难,请提前与复试院系工作人员联系。考生无故失联造成无法完成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
2.考生须严格遵从复试小组发出的各项指令,自觉服从复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复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在复试过程中发表与复试无关的言论。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3.考生须提前检测网络远程复试设备及平台软件,保持电脑等设备接通电源及移动设备电量充足,关闭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军队考生须根据军队有关规定选用符合要求的设备进行复试。建议将复试工作人员联系方式提前加入通讯录,以备紧急状态下保持联系。
4.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期间将综合运用面谈、函调外调、信息核查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进行考察。请考生务必认真对待,及时仔细阅读我校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诚信复试。
九、接待电话和监督电话
学校考生咨询接待电话(021-81870842)和招生监督电话(021-81870101)。
海军参谋部训练局设置监督电话(010-66969455)和举报信箱(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9号-41)。
军委训练管理部设置招生监督电话(010-66827299)和举报信箱(北京市复兴路26号203分号)。
相关要求如有变更,将按要求发布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和军网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