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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军军医大学2018年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8-05-08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军委训练管理部、海参训练局有关博士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经研究,我校2018年博士生复试分数线已经确定,现将分数线、复试录取工作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并遵照执行时间节点按时报到并参加复试,并相互转告。
一、招生计划
2018年学校博士生招生总指标为82名,其中军队计划32名(生长类硕士生录博限额10名),地方博士生预告计划50名(学术型35名、专业型15名)。各一级学科、各类型招生指标将在复试报到时由各学科复试组牵头单位予以公开。
二、复试分数线
(一)生长类硕士生
1.硕博连读:英语成绩≥74分,且符合学位课平均成绩≥80分、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通过科研(临床)能力考核、发表学术论文等条件。
2.普通招考:英语成绩≥70分、专业基础课成绩≥60分,总分≥130分。
(二)军队在职干部
军队在职干部考生均为普通招考考生,复试分数线如下:
1.生物学、临床医学(学术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英语成绩≥70分、专业基础课成绩≥60分,总分≥130分。
2.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英语成绩≥60分、专业基础课成绩≥60分,总分≥125分。
3.基础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特种医学、护理学、公共管理:英语成绩≥55分、专业基础课成绩≥60分,总分≥125分。
(三)地方考生
1.生物学、基础医学、药学、中药学、特种医学等5个一级学科:英语成绩≥50分,普通招考考生专业基础课成绩≥60分、总分≥115分,硕博连读考生需符合学位课平均成绩≥80分、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通过科研(临床)能力考核、发表学术论文等条件。
2.临床医学(学术型)、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英语成绩≥55分,普通招考考生专业基础课成绩≥60分、总分≥125分,硕博连读考生需符合学位课平均成绩≥80分、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通过科研(临床)能力考核、发表学术论文等条件。
三、复试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复试时间安排详见下表:
时间
地点
任务
备注
5月7日8:00
各学科复试组牵头单位
考生报到
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
5月7日
-8日
各牵头单位
专业课考试
复试专家组综合面试考核
导师面试并签订《录取意向表》
时间段由各牵头单位自行安排
5月8日
11:00
研究生院会议室
军队在职干部校内调剂
一志愿未录取的在职干部考生参加
 
(二)注意事项:
1.博士生复试不再组织体检,入学时统一复查。
2.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到相应学科复试组牵头单位报到并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普通招考上线考生和符合硕博连读条件的考生均必须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均需参加专业课考试,均为笔试,考试由各牵头单位组织。
5.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1051)的招生对象须具备报考或已通过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四、复试成绩和总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由专业课考试成绩和复试专家组综合面试考核成绩组成,均为百分制。专业课考试成绩和复试专家组综合面试考核成绩均60分(含)以上为合格。
普通招考考生初试成绩包括英语成绩和专业基础课成绩,硕博连读考生初试成绩由英语成绩和学位课平均成绩组成。初复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组成,总成绩满分为400分。
因各学科专业课考试科目不同,各牵头单位根据招生计划情况,酌情考虑专业课考试成绩是否计入总成绩,并在复试报到时提前公布总成绩计分方式。
各牵头单位按照计划来源不同,分类进行初复试总成绩排名,并公开公示。复试合格、且初复试总成绩排名在各学科所报考专业招生指标范围内的考生由第一志愿报考导师进行面试。导师依据招生指标、考生初复试总成绩、面试情况确定拟录取考生,并签订《研究生录取意向表》。
 五、调剂
硕博连读考生不得调剂学位类型。
考生原则上不跨学科调剂(内、外科学指跨三级学科,其他学科指跨二级学科)。须在本单位内同一专业领域的导师间调剂的复试合格考生由各牵头单位自行组织实施。相同专业领域跨单位调剂,以及确因一级学科军队在职干部生源不足需调剂的,由研究生院组织校内调剂。
六、报到须携带的材料
(一)证件类
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军队在职干部考生还需携带军官证件及复印件。
(二)证书类
1.已获硕士学位考生:须提交本科及硕士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在学硕士和应届硕士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如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携带原件和复印件。
(三)证明类
符合复试条件的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携带学生(员)证件和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相关部门开取的能够按期(毕业时)并获得硕士学位的证明。
七、各学科复试组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
一级学科代码
一级学科名称
牵头复试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
0710
生物学
基础医学院
谭兴
021-81870912
基础医学院1号楼718室
1001
基础医学
1004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海医系
家常亮
02181871108
军事医学楼1209室
1009
特种医学
1007
药学
药学系
刘宝姝
021-81871208
国和路325号药学系训练办
1008
中药学
107401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卫勤系
彭旭娇
02181871410
军事医学楼401室
1011
护理学
护理系
张兵
021-81871488
护理系一楼102室
1006
中西医结合
中医系
干正
021-81871558
基础医学院2号楼二楼
1002Z3
医学心理学
心理系
转化医学中心
毛晓飞
李梦诗
021-81871665
图书馆大楼1425室
100214
肿瘤学(肿瘤研究所)
1002
临床医学
长海
医院
潘晨
021-31161050
长海医院16号楼217室
1002
临床医学(原南京总院)
1002
临床医学(原沈阳总院)
1051
临床医学博士
1002
临床医学
长征
医院
徐炜
021-81885042
凤阳路450号长征医院教务科
1051
临床医学博士
1002
临床医学
肝胆
医院
吴杰
021-81875018
肝胆医院二号楼医务处
1051
临床医学博士
八、本单位考生接待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
接待电话:研究生院招生培养处林参谋(021-81870842)
举报电话:纪检监察处王干事(021-81870433)
九、军委训练管理部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和举报邮箱
监督电话:军线0201-827305;地方线010-66827305
举报信箱:北京市复兴路26号203分号
十、复试名单公示
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upfiles/公示博士复试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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