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军医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 |||||||||||||||||||||||||||||||||||||||||||||||||||
2015/5/9 | |||||||||||||||||||||||||||||||||||||||||||||||||||
各位考生: 我校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已确定,现将复试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后遵照通知的时间节点按时报到并参加复试,并相互转告。 一、复试分数线 (一)军队生源(军队在职干部和非定向军校学员) 公开招考:英语≥40分,专业基础课≥60分,总分≥105分; 硕博连读:英语≥45分,且符合硕博连读的其他条件。 (二)地方生源(非军人考生) 1.报考专业所在一级学科为0710生物学、1001基础医学、100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6中西医结合、1007药学、1008中药学、1009特种医学、1204公共管理: 公开招考:英语≥55分,专业基础课≥60分,总分≥130分。 硕博连读:英语≥55分,且符合硕博连读的其他条件。 2.报考专业所在一级学科为1002临床医学、1011护理学、1051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含105126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学位): 公开招考:英语≥65分,专业基础课≥60分,总分≥130分。 硕博连读:英语≥65分,且符合硕博连读的其他条件。 二、复试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复试时间安排详见下表:
(二)注意事项: 1.博士生复试不再组织体检,入学时统一复查。 2.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到报考的招生院系报到并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公开招考上线考生和符合硕博连读条件的考生均必须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均需参加专业课考试,均为笔试,考试由各培养单位组织。 5.报考1007药学相关二级学科、1204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和1011护理学的考生,分别由药学系、卫勤系和护理系牵头组织复试。 6.军队计划(面向军队在职干部和军校学员)指标中,临床医学专业学位(1051)的招生对象必须为已获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军队考生,且执业范围与报考专业应一致。 7.报考单位为联合培养单位的上线考生,如报考专业为1007药学相关二级学科的,考生统一到药学系报到,并参加药学系统一组织的复试;报考专业为非1007药学相关专业的,直接到相关联合培养单位报到,并参加由联合培养单位组织的复试。 三、复试成绩和总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由专业课考试成绩和复试专家组综合面试考核成绩组成,均为百分制,60分(含)以上为合格。 公开招考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4。 硕博连读考生总成绩=(英语成绩+学位课平均成绩+复试成绩)/4。 复试合格、且初复试总成绩排名在招生院系、所报考专业招生指标范围内的考生由第一志愿报考导师进行面试。导师依据招生指标、考生初复试总成绩、面试情况确定拟录取考生,并签订《研究生录取意向表》。 四、报到须携带的材料 1.证件类 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军队在职干部考生还需携带军官证件及复印件。 2.证书类 1)已获硕士学位考生:须提交本科及硕士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在学硕士和应届硕士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如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携带原件和复印件。 3.证明类 符合复试条件的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携带学生(员)证件和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相关部门开取的能够按期(毕业时)获得硕士学位的证明。 五、校直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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