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拟录取的教育部计划地方自筹硕士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通知,我校2013级地方自筹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将于2013年6月17日开始发放。
自取时间(被录取研究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6月17日(周一)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如他人代领,代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被录取研究生的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地址:上海市翔殷路800号第二军医大学机关楼四楼研究生院406办公室
6月18日上午将通过挂号信形式按考生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统一寄出,请予查收。
被拟录取为上海市“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的研究生,政审函和政审表也将在6月18日寄出。该类研究生的档案按上海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要求,由各培训医院通知相应办理。
地方入伍生、国防生、军队在职干部、军校应届本科生以及博士生的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二○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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