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招生代码:125200)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适合在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企业等部门工作,胜任中高层次综合性管理工作的务实型、复合型专门管理人才。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2015年专业学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下三个阶段的全部报名流程,缺一则报考无效。
第一步:网上报名及缴费
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所有报考者须在6月23日至7月11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关于考生缴纳全国联考报考费(160元)事宜,请于近期关注‘上海招考热线’http://www.shmeea.edu.cn’网站发布的公告。
提醒考生注意:1、须认真仔细核对本人填写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是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的时间字段,如果错误填写导致不满足报考条件,即使参加考试也将无法录取。2、在网上报名时务必选择现场确认点(以上交大研招网上指定的地点为准),否则该考点无法获得考生的网报信息,影响考生参加全国联考,责任由考生自负。
第二步:现场确认及缴费
现场确认:
成功完成网上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7月12日-15日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①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的《报名登记表》②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可在复试时交验)③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通过专用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考生本人在《报名登记表》签字确认后交收表处存档。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提醒考生注意:1、2015年报考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考生务必到指定的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2、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上述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在现场确认时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并于10月9日至10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详见上交大研招网通知),办理信息修改手续。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考费不予退还。
缴费:
考生须于2015年7月16日至26日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sjtu.edu.cn)——网上报名——在职联考,进行网上缴纳我校第二阶段考试报考费:公共管理硕士80元。
第三步:资格审查
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需登录“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表),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填写的内容,由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单位公章。同时,请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历认证报告”)。复试资格审查时需携带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②《资格审查表》③“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④学历和学位证书(所有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办理相关手续。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特别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履行并完成以上三个阶段的报名流程,缺一则报考无效,所缴报考费不予退还。
2、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信息错漏,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考生需于7月16日-7月26日,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sjtu.edu.cn)上缴纳我校第二阶段考试报考费(80元),不接受考生以现金方式缴纳。
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全国联考,考试科目:英语、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含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共2门。考试时间及考试大纲如下表,具体考试地点等注意事项,考生可自2015年10月15日起,从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自行下载准考证,并仔细阅读。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大纲 |
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 |
10月25日8:30-11:30 |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版) |
英语 |
10月25日14:30-17:00 |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
第二阶段:我校自主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和综合面试。全国联考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由我校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自主组织的第二阶段复试。其中,政治理论考试为开卷笔试,满分100分,一般在综合面试前进行。政治理论考试或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全国联考成绩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一律不予录取。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2015年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录取限额为100人。
公共管理硕士(MPA) 生培养方式为委托培养,录取后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关系等。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研究生所在单位承担。研 究生以在职学习(主要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为主,集中授课。教学方法采用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案例分析及社会调查等多种形式。教学方式以课程教学为 主,把握公共管理学科前沿,密切结合公共管理实践,强调案例教学,注重实际操作和管理能力的培养。上课地点在上海交通大学校内。
学位论文紧密结合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实践。论文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成果,也可以是高水平的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论文应体现学生运用公共管理学科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方法分析与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其他有关要求,并经过上海交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并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发的学位证书。学制一般为2.5年(含课程学习、论文工作和论文答辩的培养全过程),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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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1)34206123-108 网站:http://yzb.s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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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MPA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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