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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大凯原法学院第四届“卓越法律人夏令营”招生简章

上海交通大学 /2014-05-15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卓越法律人夏令营”已成功举办三届,获得广大学子热情关注与参与,现拟将于2014年7月14-17日在上海交大徐汇校区廖凯原法学楼举办第四届夏令营。夏令营旨在增进国内高校优秀本科生对凯原法学院的了解,促进各高校优秀本科生之间的交流。夏令营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同学将有机会获得凯原法学院2015年硕士招生录取优惠政策。

夏令营期间,凯原法学院将为所有营员提供免费餐饮,并承担外地营员的住宿费及往返交通费(火车硬座标准、不含动车)。
本次夏令营招生规模为60人左右。
一、申请资格
经本人申请,所在学院推荐并符合下列条件者,由我院审核确定可参加第四届“卓越法律人夏令营”:
1.申请者为985高校或者传统优势政法院校(拥有国家重点学科)的法学专业本科三年级(2015年毕业)优秀学生,申报方向为 法学法科特班即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
注:本届夏令营开放接收本科非法学专业同学的申报,即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但本科专业仅限985高校和传统优势外语院校(拥有国家重点学科)的外语专业。另外,夏令营不招收本院本科生。
2.学习成绩优异,本科前三年(或前五学期)总评成绩排名在专业前15%(“C9”学校前20%);或在其他方面有优异表现者(如已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等)。
3.通过大学英语六级(或专业四级、专业八级);小语种专业,则以相关专业要求成绩认定。
4.在校期间无违纪表现或未受过处分。
二、申请材料
1.申请表(见附件);
2.由教务部门盖章的在校成绩单(含总评成绩排名);
3.各类英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4.其他证明材料(如已发表论文、获奖或各类证书复印件等);
5.两封所在院系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的推荐信;
6.一份自荐信(格式内容不限)。
以上申请材料请按顺序排放后装订邮寄。
三、申请程序
申请人下载申请表(见附件)。
申请材料纸质版请邮寄至以下地址: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上海交大凯原法学院教务办(邮编200030)。信封上请注明“卓越法律人夏令营”字样。
申请表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luoyunsjtu@126.com ,并请在标题中注明“卓越法律人夏令营报名:××学校×××(姓名)申报××方向”。同时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进行网上申请:http://yzb.sjtu.edu.cn/admission/registeronline/examwaiver/registerstep1.ahtml。
申请材料的纸质版与电子版发送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15日(纸质版以寄达地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夏令营审核录取工作将于2014年6月25日结束,届时录取名单将在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主页(http://law.sjtu.edu.cn/)上公布。
 
四、夏令营活动安排(拟定)

时间段
7月14日(星期一)
09:00—12:00
报到
14:00—15:00
开营仪式
15:00—17:00
主题交流
主持:季卫东 上海交大凯原法学院院长,教育部“****”特聘教授
17:30
欢迎晚宴
7月15日(星期二)
09:00—12:00
前往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总部)参观并接受企业法务方面的训练
13:30—15:00
参观钱学森图书馆
15:30—17:00
综合素质测试
晚上
与中国法暑期班国际学员以及本院大三本科生中已被遴选为第五届三三制法科特班的同学联谊
7月16日(星期三)
09:00—11:30
分组交流
下午
实案移动课堂
17:30
晚宴
  7月17日(星期四)
09:00—10:00
总结交流会暨闭营式

 
五、优惠政策
此次夏令营将根据学生在夏令营期间的综合表现进行评鉴,共分为A、B两档。各档学生,若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将获得2015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优惠政策。优惠政策将根据学生最终为推荐免试入学(外校生获得外推资格、本校生获得内推资格)或参加全国硕士生招生统一考试(未获得推免资格)而做以下不同安排:
(1)A档政策:已取得母校优秀推免资格的考生可以预录取;参加全国硕士生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若其初试成绩符合我校所报学科门类(或学位类别)规定的复试成绩标准要求,可直接进入录取程序。
(2)B档政策:已取得母校优秀推免资格的考生可以直接入围2014年9月我院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复试;参加全国硕士生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若其初试成绩符合我校所报学科门类(或学位类别)规定的复试成绩标准要求,可直接进入复试选拔。
六、“三三制法科特班”事宜
上海交大凯原法学院教改实验班“三三制法科特班”即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从2012年的第三届起面向参加夏令营的校外同学以推免方式招生。对被遴选为法科特班的校外同学,实行在学分制基础上的课程修读的弹性制度。具体说来,被遴选为法科特班的校外同学原则上在其本科学校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后再正式进入法科特班学习,其可以与本校三三制法科特班同届同学修读课程,也可与本校三三制法科特班上下届同学修读课程;对于任选课,可以在严格条件下承认其在本科学校四年级期间所修读的相应课程的学分,但最多以10学分为限。
上海交大三三制法科特班试办方案请参阅http://law.sjtu.edu.cn/Detail12386.aspx 。该方案在2012年得到进一步的调整和优化,并体现在第三届及以后的法科特班新培养方案中。
欢迎有意申报上海交大凯原法学院第四届“卓越法律人夏令营”的优秀本科生报名本次活动!
联系电话:021-62934400,联系人:骆老师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201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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