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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自主招收攻读软件工程(移动云计算)硕士专业学位简章

上海交通大学 /2013-01-12

 

上海交通大学
2012年自主招收攻读软件工程(移动云计算)硕士
专业学位简章
(学校自主招生)
一、培养目标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加快移动云计算人才培养,促进我国“十二五”战略规划中的云计算技术发展,以增强信息产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不断满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软件人才的迫切需要。根据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以自主招考方式招收攻读软件工程(移动云计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具有云计算服务端技术、各类移动终端技术和交互设计开发能力的实用型高级软件工程人才。
运用云计算技术、移动开发技术、软件工程、人机交互等结合,培养具有实践经验的“高层次、实用型、国际化”软件工程硕士专门人才。培养者通过软件工程基础课程和移动云计算核心专业课程学习,参与企业实际项目锻炼,能够遵循规范的软件工程思想,熟练掌握最新的开发技术,设计并实现可靠的移动云计算产品。
二、招生条件
1.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
2. 较系统掌握计算机专业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软件知识背景和技术研发能力。
在职人员具有一定的软件开发及技术管理经验和能力,从事信息化管理与技术工作,且工作业绩突出。
3.符合上述条件①、②者,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报考:
(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后的调剂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需满足:英语45分、数学或专业课一75分,专业课二75分,总分210分。
(二)参加我校在职攻读软件工程(移动云计算)硕士专业学位自主招生考试。
三、招生领域
软件工程(移动云计算研究方向)
四、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调剂考生(于5月10日前)、在职人员(于7月上旬前)登陆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http://yzb.sjtu.edu.cn/zzlk.ahtml),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在线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费。考生可按照网报系统程序的提示具体操作。
2.资格确认
在线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详见研究生招生网上相关通知),持相关报名材料前来进行报考资格确认。考生应携带的证件及报名材料如下:
调剂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学生证(应届生)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考研成绩单(加盖报考学校公章),下载打印填妥的《上海交通大学2012年攻读软件工程(移动云计算)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在职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下载打印填妥的《上海交通大学2012年攻读软件工程(移动云计算)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须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五、考试及录取
对参加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的调剂考生,考试时间在5月底(具体时间以考生从网上下载的准考证为准)。理工类学科考生可直接参加软件学院组织的复试,非理工类学科考生需参加数学加试(满分为100分)。
在职人员需参加我校在职攻读软件工程(移动云计算)硕士专业学位自主招生考试。考试时间在11月(具体时间以考生从网上下载的准考证为准)。入学考试由两部分组成:学校组织自主招生考试(初试)和软件学院组织的学科专业复试。初试为笔试,考试科目三门:英语、数学、计算机基础,各科考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软件学院组织的学科专业复试总分为100分,侧重对考生专业综合知识、学习能力、个人发展定位的考察。
六、录取
对参加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的调剂考生,理工科类考生根据复试成绩择优录取,非理工科类考生数学需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达到分数线者根据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对在职人员,根据入学考试初试成绩(三门成绩之和)划定复试分数线标准,达到复试分数线标准的考生根据其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与复试成绩之和)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其中,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于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及科研成果突出的考生,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七、培养与学位授予
调剂复试录取的软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培养。学制 2年,第一年为在校的课程学习阶段,第二年由学院推荐进入相关企业,进行工程实习实践,并完成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学习期间的学生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不转入学校。
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式为“非全日制不脱产”的“委托培养”,学制 2.5 年。考生录取后须与学校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在职研究生学习期间不转移本人户口、人事档案关系等,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也一律由其所在单位承担。
培养费标准:4 万元/每生,按学年(分次)收费。
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实行校企联合培养模式。在学位论文工作阶段,每位研究生都安排两名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的导师联合指导其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其中有一名来自企业单位,另一名由软件学院选派。
凡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达到培养方案所规定课程的学习要求,修满学分,成绩合格者,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后,可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答辩者,且符合学校有关硕士专业学位授予要求,经上海交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可授予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八、咨询和联系方式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 址:上海市东川路 800 号陈瑞球楼 339 室 邮编: 200240
电 话:( 021 ) 62821069
传 真:( 021 ) 34206841
主 页: http://yzb.sjtu.edu.cn
E-mail: huang_xy@sjtu.edu.cn
软件学院工程硕士招生办公室
地址:华山路1954号上海交通大学软件学院 新建楼 2025 邮编: 200030
电话:( 021 )62933208 岳老师;34204786 陈老师
软件学院主页: http://www.se.sjtu.edu.cn
E-mail :ydyjs@cs.sjtu.edu.cn pchen@sjtu.edu.cn
(上述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下发文件不符,将以教育部最新发布的“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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