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从2018年起实施博士生教育“致远荣誉计划”(简称“荣誉计划”),旨在培养一批具有宽阔视野、科学精神、创新能力与社会责任感的未来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军人才,推动博士生创新培养体系建设。
一、招生对象
满足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直博的基本条件、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主要面向以下考生:
1.具有学术志向、创新精神、科研潜质和社会责任感。
2.按照教育部基础拔尖人才计划培养或所在学科居全国排名前10%,本科成绩排名前列。
3.本科阶段有科研经历并在SCI上发表学术论文者或在大学生创新竞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二、申请程序
按照本科直博实施办法进行。在申请时,需填写并提交《上海交通大学2018年荣誉计划申请表》(见附件),提供本科成绩单、个人陈述、研究计划、两封推荐信。经学院考核、学校审批后确定录取名单。实施荣誉计划的院(系)联系方式如下:
博士生荣誉计划各学院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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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
院系名称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021-) |
电子邮箱 |
通讯地址 (邮编) |
010 |
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含海科院) |
刘蓉洁 |
34206200 |
rara@sjtu.edu.cn |
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木兰船建大楼A201室(邮编200240) |
020 |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
蔡小春 |
34205859 |
xchcai@sjtu.edu.cn |
上海市东川路800号,机械与动力学院A楼104室,200240 |
030 |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
潘飞 |
34204501-112 |
feipan@sjtu.edu.edu.cn |
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电院楼群3号楼108室 |
050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谢尉慧 |
54747762 |
上海市东川路800号,材料楼A楼4002,200240 |
|
071 |
数学科学学院 |
王梦茹 |
54743147-8028 |
wmr623@sjtu.edu.cn |
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数学科学学院1103办公室(201100) |
072 |
物理与天文学院 |
薛颖 |
54742662-30 |
xueying@sjtu.edu.cn |
上海市东川路800号,物理楼613室,200240 |
080 |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含系统生物医学研究院) |
王晓英 |
34204770 |
wxiaoying@sjtu.edu.cn |
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生物楼2-119教务办,邮编:200240 |
082 |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含MED-X研究院) |
陆蕾 |
62932076 |
lulei1030@sjtu.edu.cn |
上海市徐汇区华山路1954号上海交通大学Med-X研究院212室(200030) |
110 |
化学化工学院 |
孙婷 |
54745426 |
tsun@sjtu.edu.cn |
上海市东川路800号化学化工学院A301室,邮编200240 |
160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陶燕妍 |
54743292 |
ellenyan03@163.com |
上海市东川路800号,环境楼221室,200240 |
170 |
药学院 |
魏雅琛 |
34206120 |
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药学院5号楼405室 (200240) |
|
370 |
密西根学院 |
齐航 |
34206045-3101 |
kate.qi@sjtu.edu.cn |
上海市东川路800号,交大密西根学院310室,200240 |
413 |
航空航天学院 |
黄丹 |
34208008 |
huangdan@sjtu.edu.cn |
上海交通大学航空航天学院1301室 |
700-754 |
医学院 |
研招办 |
53068810 |
yzb@shsmu.edu.cn |
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医学院研招办,200025 |
三、培养环节
一名校内导师和一名校外导师(国际学术界知名海外教授或国内业界领军者)组成导师组联合指导。通过课程学习后进入资格考试;通过资格考试后进入科研阶段,开始学位论文的研究。开题报告前组建包括双导师在内的论文指导委员会,论文指导委员会对学位论文进行全过程的指导和评价。论文选题紧密围绕科学与技术的前沿问题。鼓励学生在学期间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在较大国际影响力国际会议上就自己的研究成果至少作口头报告一次。在学期间,资助学生到国际一流大学实验室或行业联合培养一至两年。学位论文将采用国际评审与公开答辩的方式。
四、奖学金资助
1.学校设立荣誉奖学金,资助入选荣誉计划的博士生,资助年限一般不超过五年。在校内就学期间,学校提供每月5000元人民币奖助学金;在博士生参加国际联培时,资助标准不低于当地大学博士生的奖学金;在博士生参加行业联培时,给予一定的交通费与生活补助的资助。资助联合培养的年限不超过两年。
2.资助荣誉计划博士生参加国际会议作学术交流,含国际差旅费、会议注册费等。资助国际会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3.经学校审定通过的毕业生颁发荣誉证书。
4.择优推荐“荣誉计划”博士毕业生到海外一流大学做博士后,学校给予资助。
五、其他说明
1.资格考试、年度考核等培养环节没有通过的荣誉计划博士生,退出荣誉计划,转为正常博士生培养。
2.荣誉计划博士生的招生名额由学校单列,每年100人左右。理、工、生命类、医科类学院的招生计划及详细信息请咨询实施荣誉计划的相关学院。
3.本说明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