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经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指导小组研究决定,2016年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计划
学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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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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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录推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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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考拟招录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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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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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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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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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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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招生计划均不含少民骨干计划)
二、复试资格
报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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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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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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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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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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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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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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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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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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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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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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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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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少民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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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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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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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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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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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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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达到上述复试分数线的法律硕士考生,均具有复试资格。
三、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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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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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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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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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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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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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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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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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校区工程馆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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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均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注意事项、考生须带材料请看下面的说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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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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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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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校区工程馆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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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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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复试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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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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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地点请登陆研究生院网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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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http://yzb.sjtu.edu.cn/news/newShow.ahtml?id=17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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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复试相关注意事项
1、考生资格审查时间
3月19日13:20—13:50;
地点:徐汇校区工程馆304。
2、复试考生须携带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3)英语CET4、6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4)本科成绩大表;
(5)历届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应事先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履行学历验证程序,均需原件、复印件;
(6)应届生的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应事先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履行学籍验证程序,均需原件、复印件;
(7)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应事先办妥认证手续;均需原件、复印件;
(8)同等学力考生,结业生、大专生,需大专毕业两年,另需提交报名条件中所要求的本科课程成绩单(含八门本科专业课成绩);
(9)上述材料均需提交原件验证及复印件备份。我院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3、面试包括外语口语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外语口语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与社会实践经历、事业心和责任感、人文素质、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
4、专业课知识考核结合在面试中进行,采取随机抽取三道专业题的形式,重点考察考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复试分组(见附件一)
六、体检安排
我院体检时间为3月19日,地点是徐汇校区校医院,详情请登陆研究生院招生网,链 接:http://yzb.sjtu.edu.cn/news/newShow.ahtml?id=17531,当天未体检完毕的在规定时间内闵行校区校 医院安排体检。体检表格从网上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
法学院不邮寄书面复试通知给各位复试考生,请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见到以上通知后,发电子 邮件至yanglulu@sjtu.edu.cn,确认收到本通知并确认参加复试,邮件标题格式为:准考证号、报考类别(法学硕士、法律硕士等)、是否参 加面试(此点在邮件内容中需再次进行确认)。
凯原法学院教务办联系电话:021-62934400
联系人:杨老师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2016年3月7日
- 附件:
- 1、 2016全国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复试分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