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招收201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外校)
通 知
一、招生对象
1.国内985院校或者(对应报考专业的)全国重点学科、并已获得(或即将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者母校推免指标)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英语六级达到440分以上;
3.品德优秀、为人诚实、身心健康。
二、申请材料
1.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网上报名并下载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一份(下载申请表请用A4纸打印);
2.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成绩要大于或等于440分;
5.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复印件或其它成果证明。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责任由申请者自负。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三、申请办法
申请者首先浏览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yzb.sjtu.edu.cn),查阅招生专业目录并下载我校2014年接受外校推免生的申请表,填写申请表上有关内容并与其它申请材料一起通过中国邮局于9月30日之前寄送到船建学院研究生教务办,逾期不收。
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2013年10月上、中旬确定复试学生名单并通知有复试资格的申请人来我院参加差额复试(复试内容和安排,待复试名单确定后挂学院网)。
复试通过并同意接受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还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生专用)和推荐免试生网报号码,并按照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未获得推荐免试网报编号及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不能被录取。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发的网报信息最终确定录取名单。
四、联系方式
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木兰船建大楼A201室,
船建学院研究生教务办,邮编:200240
电话:34206200
刘老师:(招生)rara@sjtu.edu.cn
蒋老师:(船工、国航专业)yhjiang@sjtu.edu.cn
王老师:(力学、土木、建筑专业)jiewang@sjtu.edu.cn
2013.0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