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原法学院关于2010年单考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的通知
一、复试资格
凡达到以上分数线且在法院工作满4年或4年以上,并经所在法院政治部门推荐的考生有复试资格。 二、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是对民商法专业知识能力的考查。 2、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外语听力、外语口语能力及综合能力的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