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2008 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为了保证研究生生源质量,挑选出真正素质优秀的考生,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上海交通大学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复试方案。
一、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同时初试成绩满足所报第一志愿专业条件的考生均可到我院参加复试。(复试名单已同时公布)
专业名称 | 总分 | 政治 | 英语 | 2 门专业课 |
机械工程(机械制造、机械设计、机械电子、车辆工程) | 350 | 55 | 55 | 85 , 85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工程热物理、动力机械、流体机械、制冷、暖通、热能工程)、核能科学、航空制造、航空推进、航空制造 | 325 | 55 | 55 | 80 , 80 |
管理科学及工程(工业工程) | 375 | 55 | 60 | 90 , 90 |
二、我院复试为差额复试,按二级学科统一组织,取得我院复试资格的考生可以在我院专业间调剂。
三、复试形式和程序(复试满分 200 分)
1 、听力 20 分。由学校组织。按学校要求统一参加全校的加试听力,占 20 分。
2 、面试 180 分。面试内容包括以下三部分( 1 )英语口头表达能力;( 2 )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知识的掌握程度、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 )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事业心责任感、人文素质、举止礼仪等。
四、录取原则
1 、按初试分和复试分加出来的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 、复试分低于 120 分,将不予录取。
五、今年研究生入学仍实行奖学金制度,如果不能获得高等奖学金或不能获得奖学金的同学要部分或全额交培养费,详情请见学校研究生院主页。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2008.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