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我校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硕士(MPAcc)、法律硕士(J.M)、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和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请按照下列程序办理报名手续:
第一步:网上报名
所有报考者必须在2005年7月10日至26日登陆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为保证考生信息的准确性,请考生仔细检查核对,发现有误,及时修改,在规定期间内(7月10日至26日)可以随时浏览、修改、打印本人报名信息,逾期不可以变更。
考生务必牢记网报编号!
第二步: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务必于7月28日-31日8:30-16:00(周六、日照常报名)到我校徐家汇校区(华山路1954号)浩然科技大厦底楼大厅办理资格审查手续。考生在办理资格审查时务必携带:
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贴本人近期二吋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下载资格审查表)
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第三步:报名缴费
考生必须缴纳全国联考报考费和我校组织考试科目报考费两部分。各部分缴费标准及总金额如下:
学位类别 | 我校考试科目报考费 | 全国联考费 | 缴费总额 |
法律硕士 | 80 | 240 | 320 |
工程硕士 | 160 | 80 | 240 |
工商管理硕士(MBA) | 80 | 160 | 240 |
农业推广硕士 | 80 | 80 | 160 |
兽医硕士 | 80 | 80 | 160 |
风景园林硕士 | 80 | 80 | 160 |
公共管理硕士(MPA) | 80 | 320 | 400 |
会计硕士(MPAcc) | 80 | 240 | 320 |
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 80 | 160 | 240 |
第四步:现场图像采集
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查及缴费后,于7月28日-31日(8:30-16:30周六、日照常)持网报编号到我校徐家汇校区(华山路1954号)浩然科技大厦底楼大厅进行拍照,同时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有关处罚规则》,并认真阅读。报考者当场核对打印出的“考生报名情况登记表”,认真检查并阅读签字栏中的“报考信息确认及考试诚信承诺书”等内容后,签字确认。由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一律不再更改。
报考者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二、考生持有2004年GCT有效成绩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第二阶段考试的办法
1.考生持2004年GCT成绩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第二阶段考试的标准及录取原则
①考生04年GCT总成绩不低于230分;
②考生04年未被报考学校录取或已被录取但退学(该类考生需提供04年报考学校研招办开具的退学证明)。
凡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均可以来申请参加我校自主组织的专业基础考试和综合面试,凡考生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隐瞒真实情况致最后不能被正常录取者,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录取原则:根据GCT“总成绩百分位”将考生04年“GCT总成绩”折合为05年“GCT总成绩”。例如考生04年“GCT总成绩”为230分(对应的“总成绩百分位”为70.1),若05年的“总成绩百分位”70.1对应的“GCT总成绩”为240分,则该考生05年“GCT总成绩”计为240分。总成绩=折合后的05年“GCT总成绩”+05年我校自主组织的专业基础考试成绩+05年综合面试成绩。最后由各招生院系根据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的总成绩(包括GCT成绩、专业基础考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该类考生不得在申请我校的同时申请其他学校,否则无论招生工作进行到哪个阶段,我校都不予录取注册,责任由考生自负。
2.达到上述要求的考生不需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拍照,只需于2005年7月28-31日到我校徐家汇校区(华山路1954号)浩然科技大厦底楼大厅登记报名,申请参加我校自主组织的数学考试(或其他专业课)及面试,同时缴我校组织考试科目的报考费。在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申请者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04年GCT成绩单、填写完好贴好照片的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下载资格审查表)。04年已被报考学校录取但退学的考生还需提供04年报考学校研招办开的退学证明。
三、其他事项
1.报考上海交通大学工程硕士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请务必在“备注字段1”中注明报考院系代码,如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院系代码为“010”,“备注字段2”中注明报考院系名称,如“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院系代码及院系名称请见招生简章)。否则无法正常参加考试。另外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考院系名称及代码必须与本人资格审查表上填写的报考院系及代码一致,否则以网上报名信息为准,后果由考生自负。
2.准考证发放:考生请于2005年10月8日—21日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准考证,阅读注意事项,届时凭下载的准考证进入考场,由监考老师核对身份证后下发正式准考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好本人的正式准考证,以后参加我校自主组织的考试科目或面试时仍会用到它。
附:
2005年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时间 学位名称 | 10月22日 8:30-11:30 | 10月22日 14:30-17:00 | 10月23日 8:30-11:30 | 10月23日14:30-17:30 |
法律硕士 | 专业基础课 | 英语 | 综合课 | |
工程硕士 | GCT | |||
工商管理硕士 | 综合能力 | 英语 | ||
农业推广硕士 | GCT | |||
兽医硕士 | GCT | |||
公共管理硕士 | 综合知识 | 英语 | 管理学 | 行政学 |
会计硕士 | 综合知识 | 英语 | 财务会计 | |
风景园林硕士 | GCT | |||
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 GCT | 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 |
注:
1.带▲号的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阅卷,考试与联考科目同时进行,由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
2.我校工程硕士自主组织的数学或其他科目考试时间定为200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