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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2006年博士生招生简章

研究生院 免费考研网/2006-05-21

  已有109年历史的上海交通大学是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也是最早成立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现有博士点97个(含自设二级学科博士点26个),其中一级学科授权博士点18个,博士后流动站21个,国家重点学科16个,上海市重点学科9个,国家重点实验室4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2个。在校研究生15000余人,其中博士生3300余人,已成为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主要基地之一。一流的校园环境,雄厚的师资队伍,先进的实验设施,浓厚的学术氛围,良好的就业环境,开放型国际合作办学理念以及学校设立的各种奖学金和“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制度,为博士生的全面成长创造了极其优越的条件。

  2006年我校采取一次考试,两次入学(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为2006年春季报考,秋季入学,详见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博士生招生目录),热忱欢迎您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1.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 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好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且入学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培养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报考时间和方法

  1. 报名: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2005年8月15日~2005年9月10日通过互联网在线报名。报名流程为: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报考信息→汇报考费200元(通过银行汇款)→查询报名成功与否→自行打印报名表、准考证及推荐信→来我校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及报名方法等详情查阅请登录http://www.gschool.sjtu.edu.cn并点击招生信息—网上报名—博士生(公开招考)网上报名。

  2. 资格审查:报名成功的考生请携带①身份证、②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带研究生证原件;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③自行打印并粘贴好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的准考证及④汇款凭证于2005年10月31日~11月4日期间来我校进行报考资格的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请查看研究生院网站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入学考试。

  3. 考试: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初试:满分300分,考试科目三门,每门100分,分别为①外语(不含听力)、②③专业基础课,请根据招生简章规定正确选择。英语考试将采用答题卡和答题纸,请考生自带2B铅笔、橡皮和钢笔(或圆珠笔)。初试由我校统一组织,初试地点暂定在我校闵行校区,时间暂定为2005年11月5~6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满分200分,包括外语听力和专业知识测试以及综合面试,由报考院系自行组织、安排并通知考生。考生务必预先到报考院系网站查阅复试的内容、形式、时间及其它具体要求。

  4.4.递交报考材料:复试时请将打印及填妥的报名表及推荐信,硕士成绩单等材料一并交复试专家小组。

  三、招生人数

  2006年我校博士生招生规模(不含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约880名(包括计划外名额),主要面向社会招生,部分名额用于本科生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提前攻博,各学科招生人数可视情况相互调剂使用。

  四、报考/录取类别

  1.计划内:分定向培养和非定向培养(即统分生)两种,不必缴纳培养费。

  2.计划外:分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培养(也属统分生)两种。委托培养博士生培养费36000元/人,由委托单位支付;自筹经费博士生培养费的一半由我校统筹,另一半(18000元/人)通过其它渠道筹集,按学年支付。自筹生在学期间的待遇与计划内非定向生完全相同。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培养的考生,户口和人事档案等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者,入学前须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书,在校学习期间不转户口和人事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五、入学时间

  2006年春季或秋季入学均可。选择春季入学者,2006年1月上旬发放录取通知书;选择秋季入学者,2006年6月上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关于自设二级学科

  我校对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实行按一级学科招生、二级学科培养。带*的招生专业为我校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在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内自主设立的二级学科,自设二级学科招收的博士生进校后的培养、学位授予等与其它学科相同。

  七、报名材料不必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但考生必须征得单位同意,一旦录取,妥善处理好所在单位的各种手续,如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不能调档(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的考生)或单位不签培养协议(定向、委培考生)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本招生年度国家如出台新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办法,我校将对现行研究生录取类别、培养费及奖助学金政策等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否则,仍按以上办法实施。

  九、通讯地址

  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030电话:021-62932423,62821069传真:021-62822678

  主页:http://www.gschool.sjtu.edu.cn E-mail:zhanggd@s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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