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指标
(2009.11.12修订版)
国务学院全面执行《上海交通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指标的建设》,根据《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实施细则》及其要求,就思想品德、论文、科研能力、成绩、社会工作等五个方面,进行适当归并,并拟制订以下具体的指标。
一、成立院评审委员会(5-7人):院长任委员会主席,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任副主席,成员由各专业负责人、学生工作负责人及教授、副教授代表组成。
二、 评审时间为第3学期,即每年10-11月份评审。评审程序
1、递交申请材料(包括论文复印件)
2、召开评审会,按照本办法进行评审
3、公示评审结果(学院网页,10天)
4、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向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由评审委员会进行审议
5、上报评审结果
三、 思想品德与社会工作占10分(详细指标由学工组制定,详见附件)。
四、成绩占75分。
1、平时课程内成绩占70分。由学积点转换的分数,乘以70%,即为该生在该项的得分。具体算法如下:
课程平均级点=(学位课平均级点)*70%+(非学位课平均级点)*30%
课程平均级点折算百分数对照表(70%)
级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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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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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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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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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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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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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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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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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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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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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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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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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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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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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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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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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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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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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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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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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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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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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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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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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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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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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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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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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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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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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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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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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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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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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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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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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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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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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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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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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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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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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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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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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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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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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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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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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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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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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某生课程平均级点为2.65,换算成百分数为89分,则该生学业成绩得分为89×70%=62.3分
2、中期考核不及格(单科成绩<C﹣, C<2.0 )者,自动进入四等奖学金。
3、外语资格考试成绩占5分。托福考试得95-99分者加1分,100-104分者加3分,105-109分者加4分,110分以上者加5分,其他英语考试成绩(如雅思、英语专业水平考试等)的加分按权威标准换算后参照托福情况实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680分相当于托福考试成绩的100分,大学英语六级成绩690分相当于托福考试成绩的105分,大学英语六级成绩700分相当于托福考试成绩的110分。
五、论文占15分,具体规定如下:
1、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SSCI或CSSCI者,计8分。第二篇计4分,第三篇计2分,第四篇计1分。第五篇之后不加分。
2、以第二作者发表CSSCI者,发表1篇计4分,第二篇计2分,第三篇计1分,可累加最高至15分。
3、在全国中文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得2分,以第二作者发表1篇得1分,每增加一篇以减半的原则累计加分,最高至5分。
4 、根据学校规定,第三作者的论文不加分。
5、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发表论文被ISTP数据库全文收录,每篇论文加2分。
6、参与各类学术项目(含学术专著、教材、研究报告等),以公开出版物为准,在出版物中有明确署名的章节,每满一万字加1分。
7、上述情况以外的权威期刊论文发表,经评审委员会鉴定,可酌情加分。
8、论文累计获得总分数不得超过15分。
9、论文成果应属政治学与公共管理研究范围,且署名为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者视为有效。
10、申请奖学金必须在截止日期之前将已经发表的论文(或含公布有论文目录的网页电子资料)上交学院,录用通知书视为无效。
六、其他
1、以上系列标准的解释权归评审委员会。
2、其他未涉及方面,成绩特别突出需要加分者,由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
3、本指标供2008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评定学业奖学金使用。
4、硕士研究生的出国游学也可参照此方法执行。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
2009-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