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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硕士课程内容介绍《中国宪法》

上海交通大学 免费考研网/2013-01-06


《中国宪法》

课程代码X190530学分/学时3.0/54开课时间
课程名称中国宪法
开课学院凯原法学院
任课教师林彦
面向专业宪法与行政法学
预修课程本科《宪法学》
课程讨论时数0 (小时)课程实验数0 (小时)
课程内容简介

中国宪法学的主要内容是我国现行宪法典、属于宪法这个部门的其他法律,以及它们的实施情况、有关案例。这门中国法课程涉及的内容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立宪和行宪的历史。20世纪初以来立宪和行宪的历史,其中的重点是我国1949年以来的宪法发展脉络。 二、国家性质。经济关系的性质决定国家的性质。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国家性质的集中表现。多党合作的政治协商制度与人民民主专政实质和特点相适应、相协调。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直接反映国家性质对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要求。 三、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地位。公民行使基本权利(如选举权)与其他宪法制度的关系。公民基本权利条款的落实,成就和问题;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诉讼。 四、人民代表的选举。我国人民代表选举的基本原则,选举程序,选举制度的现状,选举制度改革和选举法修改。 五、政权组织形式。国家权力的模向配置模式。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形成、内容、现状和完善方向。国家权力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的原则,表现出的主要问题。论争热点。变革趋势。 六、国家结构形式。国家权力的纵向配置形式。对章一制、联邦制的评价。统一多民族国家的特点。民族区域自治。“一国两制”与特别行政区。中央与地方关系三模式。香港政制发展问题。 七、国家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国家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在我国地方国家机关体系中的特殊地位。 八、基层群众性自治。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宪法地位。现状、问题、走向。 九、违宪审查。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的合法性审查。系列案例解析。 学习中国宪法的要求:把握中国宪制的基本原理和民主宪政的发展脉络,确立符合时代潮流的宪法观念;了解中国社会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保护制度、国家制度的基本精神和原则;熟悉国家机构体系和它的组织、活动原则;维护宪法、发展宪法。 中国宪法课程特别强调联系实际、学会发现和解决宪法领域的理论的和实际的问题。宪法学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离开生动的宪法和法律实践,只求知道宪法怎么规定、教科书怎么说、学者怎么讲,不了解实际情况到底如何,这样学中国宪法学不可能学好。我们要努力了解和体察有关生活领域的真实状况。了解和体察的方法很多,参与、观察、阅读、调查、访谈,都是很管用的方法。既有必要根据实践修正理论,修正书本,又需要按照政治文明的要求和经实践检验是正确的原理来引导宪法修改和实施。

课程内容简介(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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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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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进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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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考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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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考 文 献
  • 1. 肖蔚云;《宪法学概论》;北大出版社;20032. 肖蔚云;《论宪法》;北大出版社;20043. 许崇德;《学而言宪》;法律出版社;20004. 蔡定剑;《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法律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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