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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 /2013-05-09

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成立于1950年5月,是一所历史悠久、集科研与教育为一体的国内外著名综合性研究机构,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和影响的有机化学研究中心。
  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的科研从开展抗生素和高分子化学的研究起步,六十多年来经过几代人艰苦创业、奋力拼搏,在有机化学基础研究、有机化学交叉学科研究、工业生产关键过程和关键技术研究以及与国民经济密切相关的化学工业、特种材料、药物工业等方面均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在我国“两弹一星”研制、“人工合成牛胰岛素、人工合成酵母丙氨酸转移核糖核酸”和“物理有机化学中的两个基本问题:自由基化学中取代萃取剂离域参数和有机分子簇集概念”等一批攀登科技高峰的重要成果中,我所科研人员做出了重要贡献。我所先后产生了13位中国科学院院士;获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3项,二等奖14项;获授权专利500多项(其中国外专利20项),发表学术论文9059篇。
  置身全球化经济时代,上海有机所将继承发扬老一辈科学家业已创立的光荣传统和科学精神,面向国家战略需求,面向世界科学前沿,研究解决经济增长、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中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化学问题,努力建成世界有机化学的重要研究基地、中国有机化学的研究中心和培养一流有机化学家的摇篮。
  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现拥有一支学术造诣较深的导师队伍,有领军科学研究工作的一批年轻科学家。目前本所有中国科学院院士7人,高级专业人员214人,入选****4人,其中青年千人3人,入选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30人,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19人,在岗导师87人(含海外和沪港导师)。研究领域主要围绕解决人口与健康、资源与环境、新材料等领域的基本有机化学科学与技术问题,开展以有机化学为主导的“化学生物学、化学转化方法学、软物质创制科学”三大方向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目前全所共有四个开放实验室:生命有机国家重点实验室、金属有机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有机氟化学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天然产物有机合成化学重点实验室。四个研究室:物理有机化学研究室、高分子材料研究室、计算机化学与化学信息学研究室、分析化学研究室。
  我所有着一流的实验条件,先进的仪器设备和创新的科研工作环境,以及有机化合物的分离分析、定性定量分析的研究和测试平台。图书馆拥有齐全的化学学科书刊,藏书40余万册、期刊600余种(其中外文书刊占80%以上),并能提供丰富的计算机化信息资源和文献检索。我所建有一幢15层的研究生公寓大楼,提供研究生住宿。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学年集中进行学位课程学习,第一学期末以“师生互选、统筹兼顾、领导决定”的原则分配导师。自1999年开始评选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我所入选10篇。自1989年启动的院长奖学金评选,我所共有63名研究生获优秀奖,16名获院长奖学金特别奖。
   2013年我所计划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4人,含袁钧瑛顶尖千人团队招收学术型研究生计划,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15人,拟招收推荐免试生50名,具体招生名额均以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为准。欢迎全国各高校获得免试推荐资格的应届本科生和应历届本科毕业生踊跃报考我所硕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学术型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所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二)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2013年我所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比例约占预计招生人数的 50% 左右。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我所推免生复试后,可被接收为硕士生(学术型或专业学位)。推免生须通过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推免申请系统”提出网上申请(网址:http://admission.gucas.ac.cn),并按照《上海有机所招收 2013年推免生通知》的要求提交推荐免试材料。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考生应按时参加全国统一的研究生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不得再参加统考(详见下条)。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考生报考我所时,“招生单位所在地区”选择“上海”,“招生单位”选择“800035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院系所名称”栏不选。之后选择报考专业等报考信息。

其他信息查询网址:上海教育考试院信息网(http://www.shmeea.com.cn)、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gucas.ac.cn) 、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http://www.sioc.ac.cn)。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我所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其他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已被我所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各省市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初试

(一)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月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月5日下午    外国语

1月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6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含统考数学)和专业基础课每门满分值为150分。具体考试科目见《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二使用全国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或我所自行组织命题。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六)考生初试成绩由我所负责通知。

五、复试

(一)我所采取差额复试,原则上按1:1.5左右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我所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前将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三)复试形式、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在复试前通过我所网页向考生公布。

(四)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我所根据需要对其进行实验技能等方面的考查。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体检

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七、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调剂

报考我所的上线考生,符合国家调剂规定的,可优先考虑在中科院系统内调剂。并积极帮助考生联系和落实调剂单位。

九、学制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硕博连读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5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不能转博,可以报考本所博士研究生。

十、收费及待遇

我所2013年招收的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一律不收学费,且在学期间享受同等奖助学金等待遇。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 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其他

(一)报考我所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一律不填导师,只填专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的入学考试,按当年国家教委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根据入学考试初试成绩的高低、差额复试的成绩,以及综合在校的情况等,择优录取。

(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所不承担责任。

(三)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四)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五)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六)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gucas.ac.cn)查阅我所招生专业目录、部分科目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同我所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热忱欢迎各校获得免试推荐资格的应届本科生、和应历届本科毕业生踊跃报考我所研究生。

地 址:上海市零陵路345号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研究生部

邮 编:200032

联系人:马利

电 话:021-54925239

网 址:http://www.sioc.ac.cn

E-mail: mali@sioc.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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