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
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成立于1932年,是我国历史悠久的综合性药物研究机构。全所现有职工500多人,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人员约占 30%,其中两院院士6人,博导69人、硕导43人 。在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各200 多人,在站博士后30 多人。
上海药物所拥有新药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新药筛选中心、中药标准化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等三个国家级实验室,设有药物化学合成研究室、天然药物化学研究室、药理学第一研究室、药理学第二研究室,药理学第三研究室等五个研究室,并建有药物发现与设计中心、药效评价研究中心、药物安全评价研究中心、药物代谢研究中心、药物释放系统研究中心、中药现代化研究中心、常州药物研究开发中心等一系列新药研发技术平台以及分析化学室、实验动物室、图书情报室和期刊联合编辑部等支撑部门;主办了英文学术杂志Asian Journal of Andrology和Acta Pharmacologica Sinica,并主办以非处方药物为主的科普杂志《家庭用药》。
上海药物所拥有新药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新药筛选中心、中药标准化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等三个国家级实验室,设有药物化学合成研究室、天然药物化学研究室、药理学第一研究室、药理学第二研究室,药理学第三研究室等五个研究室,并建有药物发现与设计中心、药效评价研究中心、药物安全评价研究中心、药物代谢研究中心、药物释放系统研究中心、中药现代化研究中心、常州药物研究开发中心等一系列新药研发技术平台以及分析化学室、实验动物室、图书情报室和期刊联合编辑部等支撑部门;主办了英文学术杂志Asian Journal of Andrology和Acta Pharmacologica Sinica,并主办以非处方药物为主的科普杂志《家庭用药》。
上海药物所是药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培养单位,2013年计划在药物化学、药理学、药物分析学、药剂学、药物设计学等五个专业招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90名左右,在制药工程、药学硕士二个专业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6名左右。另代上海科技大学招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23名。
一、培养目标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面向社会需求,面向科技前沿,适应工程技术发展和创新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掌握相关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普通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在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属同一培养层次的不同类型。这种学位类型不同于以往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它不要求实际工作经历,需要通过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选拔录取,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全日制脱产学习且具有学籍,毕业时达到培养要求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专业学位证,双向选择联系就业并正常派遣。与普通学术型硕士不同的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面向社会应用需求进行招生和培养,在培养过程中更加侧重于专业技术技能和应用实践能力的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不能进行硕博连读,但获得硕士学位后,可参加博士研究生公开招生入学考试。
二、报考条件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取“分列招生计划、分类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的招生考试模式。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取“分列招生计划、分类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的招生考试模式。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含学术型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 2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包括通过高等自学考试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获得本科毕业文凭的人员);
( 3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 4 )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其中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 9 月 1 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②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 2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包括通过高等自学考试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获得本科毕业文凭的人员);
( 3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 4 )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其中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 9 月 1 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②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③ 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4.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出具证明;已退学的研究生须校验退学证明。
7.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 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 8 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② 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
三、推荐免试生
2013年本所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比例约占预计招生人数的 50% 左右, 凡可能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请在 9 月 30日前向本所研究生部提交推荐免试材料: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 可在网上下载并填写完整 ) 、个人简历及专业学习介绍、历年成绩单复印件、学校推荐意见、学生证、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具体见《上海药物所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细则》。
① 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 8 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② 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
三、推荐免试生
2013年本所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比例约占预计招生人数的 50% 左右, 凡可能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请在 9 月 30日前向本所研究生部提交推荐免试材料: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 可在网上下载并填写完整 ) 、个人简历及专业学习介绍、历年成绩单复印件、学校推荐意见、学生证、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具体见《上海药物所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细则》。
拟录取的推荐免试考生须在网报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并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详见下条)。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四、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013年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考生,报考时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在报名期间内因公外出,可就地上网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和参加考试的考点应一致。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时间:以国家公布的网报时间为准。
时间:以国家公布的网报时间为准。
报名和查询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 或 http://yz.chsi.cn/ )。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在选择招生单位及报名点过程中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务必要认真阅读。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报考时“招生单位所在地区”选择“上海”,然后选择招生单位名称和代码: 80123 上海药物研究所,院系所栏不选,之后选择报考专业等报考信息。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时间:以国家规定的时间为准。
地点: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手续:凭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原件及网上报名号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照相等手续。
五、初试
1.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在选择招生单位及报名点过程中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务必要认真阅读。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报考时“招生单位所在地区”选择“上海”,然后选择招生单位名称和代码: 80123 上海药物研究所,院系所栏不选,之后选择报考专业等报考信息。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时间:以国家规定的时间为准。
地点: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手续:凭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原件及网上报名号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照相等手续。
五、初试
1.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2.初试日期:以教育部公布的考试日期为准。
3.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3.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4.初试科目:除药学硕士专业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药学综合三门外,其余各专业均为四门: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 3 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 100 分,基础课(含统考数学)和专业基础课每门满分值各为 150 分,药学综合满分值为300分。
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统考数学科目使用全国统一命题,《分析化学》由中国科技大学命题,《药学综合》由华东理工大学命题,其余各科目由中国科学院大学命题。
六、复试
1.我所将采取差额复试,原则上按 1 :1.5左右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2.复试形式、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及复试成绩所占权重在复试前通过网页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 3 小时,满分为100分。另外将根据需要进行实验技能等方面的考查。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
1.我所将采取差额复试,原则上按 1 :1.5左右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2.复试形式、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及复试成绩所占权重在复试前通过网页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 3 小时,满分为100分。另外将根据需要进行实验技能等方面的考查。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将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更加侧重于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将重视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七、体格检查
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八、录取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九、调剂
报考我所的上线考生,符合国家调剂规定的,除自己联系调剂外,我所将积极帮助考生联系调剂单位。
十、学习年限
学术型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硕博连读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 5 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并不得进行硕博连读。
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八、录取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九、调剂
报考我所的上线考生,符合国家调剂规定的,除自己联系调剂外,我所将积极帮助考生联系调剂单位。
十、学习年限
学术型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硕博连读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 5 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并不得进行硕博连读。
十一、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所不承担责任。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3.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4.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 http://admission.gucas.ac.cn 查阅招生专业目录、部分科目考试大纲等相关招生信息。
十三、联系方式: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所不承担责任。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3.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4.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 http://admission.gucas.ac.cn 查阅招生专业目录、部分科目考试大纲等相关招生信息。
十三、联系方式:
地 址:上海市浦东张江祖冲之路 555 号 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招生办公室
邮 编:201203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及传真:021-50805910
网 址: http://www.simm.ac.cn : yjsheng@mail.shcnc.ac.cn E-mail
邮 编:201203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及传真:021-50805910
网 址: http://www.simm.ac.cn : yjsheng@mail.shcnc.ac.cn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