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
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方案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规定和上海市教委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本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 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力求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力求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 复试组织工作
本院成立以分管领导牵头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东晓(分管副院长)
成员:严安林(分管科研工作院长助理)
吴寄南(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张海冰(院世界经济研究所所长)
三、 复试实施工作
本院选派业务水平高、高度敬业的研究人员组成复试工作组
组长:陈东晓(研究员)
成员:吴莼思(副研究员)
张海冰(副研究员)
张 耀(副研究员)
张 春(副研究员)
考务:樊文光(研究生部负责人)
秘书:周亦奇(研究生辅导员)
四、 复试形式和内容
1.复试采取口试形式。
2.考查内容包括知识结构、外语水平、科研潜力和综合素质四个方面。
3.具体要求:
(1)每生复试时间为15分钟(不含抽提后准备时间10分钟);
(2)复试小组5位导师分别对每位考生从知识结构、外语水平、科研潜力和综合素质四个方面进行打分;
(3)复试小组秘书对每位考生的作答的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存档备查;
(4)确保各位考生抽到的试题难度相同、成绩评定标准统一。
五、 复试成绩的产生和录取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按照学生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六、 复试的保密工作
七、 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本院成立复试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陶盼和(院办公室主任)
成员:张迎红(院总支副书记)
刘 欣(院科研外事处工作人员)
本院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最终录取名单将在本单位网上公布,接受考生监督。监督电话021-64853701。
如对成绩有异议,可申请复议,电话021-64851026。
八、 其他
1.本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报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上海教育考试院)备案。
2.本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针对201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
附: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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