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成立于1956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国家首批建立的中医药高等院校之一,是教育部与地方政府“部市共建”的中医药院校,也是上海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作为地处上海浦东新区张江科学城核心板块的高校,以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对接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为己任,利用已有的学科和综合优势,勇担深化中医药高等教育改革、推动中医药自主创新、引领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任。
学校拥有5名两院院士,5名国医大师,3名全国名中医,97名上海市名中医,700多名高级专家和教授,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各级各类中医药专门人才,全日制在校学生近8000人,校友遍布70多个国家和地区。学校是国家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特色专业点”建设高校,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一级学科及中医1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技术史、医学技术、护理学7个一级学科及中医、中药学、护理、翻译、公共卫生、生物与医药6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学位授予专业覆盖全部中医药学科;学校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中医外科学、中药学、中医内科学及中医骨伤科学;国家重点学科(培育)2个:中医医史文献学、针灸推拿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38个;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4个。有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上海市重点实验室,7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中医学、中药学两个学科顺利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高校名单,在教育部公布的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我校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三个学科全部进入最高等级的A+档,是全国中医院校中唯一取得3个A+学科的高校。学校有9家附属医院,覆盖了上海市所有三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附属医院的总建筑面积约71.7万平方米,总床位数约7118张,每年服务来自世界各地患者约1895万人次。学校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已在捷克、马耳他、摩洛哥、美国等国家设立海外中医中心,不断促进中医药国际化,以及在希腊、西班牙创办2家“太极健康中心”。
我校以建设世界一流中医药大学为目标,坚持“不重其全重其优、不重其大重其特、不重其名重其实”的办学理念,经过近70年的建设和发展,已成为教学与科研实力以及主要学科全国排名领先的中医药高等院校。
为加强创新人才选拔,促进优秀生源的优势互补和校际交流,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校拟招收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等院校所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具体内容如下:
一、接收专业和人数
可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及导师请以《上海中医药大学2023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上海中医药大学2023年招收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可招收推免生的各专业及导师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总和不超过我校本年度招生总数的50%,以推免生系统最终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二、学习形式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培养。学制均为三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得超过五年。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等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占用申请者本科毕业院校推荐免试生计划),并经推荐高校公示及“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无备案信息者不得申请;推免生须在毕业时须取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3.报考专业资格要求:
(1)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报考资格: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文件规定,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采取专业学位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衔接的培养模式,接收全日制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毕业、且符合医师资格考试及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规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具有硕士研究生和住院医师双重身份,完成相应的培养和培训要求后,可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相关福利待遇及规培报名资格要求详见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上海市卫生人才官网。其临床培养将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进行培训并考核。考生报考时需符合“非定向就业”报考条件且报考类别需选择“非定向就业”,录取后报考类别统一变更为“定向就业”。
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中药学、药学专业主要接收医药专业类毕业生报考,也接收相关学科专业(理、工、农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
(3)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接收医药类毕业生报考,也接收相关学科(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
四、报考程序
考生获得正式推免资格后,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并登陆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并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及报考志愿。
学校对报考我校的考生网报信息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人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
1.报名时间。
(1)2022年9月23日起,学信网推免系统开通注册,取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可开始登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
(2)2022年9月28日-29日,推免生填写报考志愿。报考我校的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9月29日晚24:00。
2.注意事项:
(1)按推免系统规定推免生最多可同时填报三个平行志愿,我校将按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顺序,优先通知系统显示最先填报的志愿进行复试,一志愿复试未录取的再进行第二、三志愿复试。
(2)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3)推免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提交报考信息时,必须准确、详细填写本人通讯地址(省、市、县、门牌号<信箱号>、邮编等)和联系电话,以便复试期间联系考生;录取通知书等将在2023年7月左右按所填写的通讯地址寄送,故请慎重填写通讯地址。
(4)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五、复试及拟录取
1.具体复试形式及流程:详见《上海中医药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2.体检:体检合格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
3.拟录取:根据各学院上报的复试结果,由研招办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短信通知的考生,务必于截止时间前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完成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考生确认后,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议并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上报。
4.录取通知书发放:拟于2023年7月左右寄送录取通知书。
5.取消录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1)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
(2)在考试、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3)入学时,尚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者;
(4)经批准获得推免资格后,受到处分者;
(5)推免生因各种原因,被原推荐高校取消推免资格者。
六、学费、奖助学金政策
详见《上海中医药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七、联系方式
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网页及时浏览招生信息。
单位代码:10268
联系部门: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图书馆裙楼202室
邮政编码:201203;电话(传真):021-51322530
网址:http://yjsy.shutcm.edu.cn/1142/list.htm
研招办邮箱:shutcmyjszsb@163.com
导师网网址:https://tutor2020.eol.cn/10268/modularcb/index
八、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上海中医药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电话:021-51322410。(招生期间工作日9:00~11:30,13:30~16:00)
九、其他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政策见下列官网: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sjkw.sh.gov.cn/
上海卫生人才网:https://www.shwshr.com/DoctorZyys.html
注:如2023年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