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2013年招收外籍博士研究生简章
一、报名事项
1.报名资格
①应是居住国永久居民;
②考生报考我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医学或理学(药)学科硕士学位;
③年龄四十五岁以下;
④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符合上海市高校体检标准);
⑤汉语程度达到HSK6级(汉语水平考试);
⑥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2.报考类别
①公费全日制博士生:
全额奖学金:在学期间免交学费,享受学校奖学金;
部分奖学金:在学期间免交学费,但不享受学校奖学金,其它费用(书籍费、住宿费、生活费)自理;
② 自费全日制博士生;
③ 自费兼读博士生。(注:报考兼读制的考生需在报名时与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商定。限报专业:中医基础、针灸推拿基础、中西医结合基础、药学专业。不得报考临床专业。)
3.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国定节假日除外)
4.报名地点: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蔡伦路1200号;
邮编:201203
电话:(021)51322530;图文传真:(021)51322530
5.报名资料
①详尽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可从我校网站上下载;
②两名专家推荐书,推荐书可在研究生院网页上下载;
③经过公证的有关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证明,证书复印件可于录取前补交);
④护照复印件;
⑤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一寸照片3张(一张贴报名表,一张贴准考证,一张自备贴体检表);
⑥体格检查报告。
6.报考费
1700元人民币(不参加考试者不退报名费)。通讯报考者,应事先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和报名费并标明本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或传真机号。
二、填报志愿
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详见《上海中医药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日期:2013年3月9日-10日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3月9日(周六) |
下午1:30-4:30 |
专业基础课 |
3月10日(周日) |
上午8:30-11:30 |
专业课 |
2.初试地点:上海中医药大学内,详见“准考证”。
3.初试科目:免考外语,其他考试科目详见《上海中医药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复试日期:2013年4月中下旬。
5.复试地点:初试合格者电话另行通知。
6.复试科目:初试合格者参加复试。复试内容主要有专业课、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等。复试一般以笔试加面试形式进行。复试业务课根据报考的专业并结合导师的研究方向所涉及知识面,详见《上海中医药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7.复试时需提交材料: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公证书,硕士学位论文全文、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和专家评议书(二份)。
四、录取
6月中、下旬发录取通知书;凡被录取的学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凭“录取通知书”、“JW202表”向我国驻外使(领)馆办理来华留学签证事宜。
五、学制
全日制博士生的学制为三年。自费兼读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具体安排由学生入校后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商定。
六、费用
按规定自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每人每学年交纳学费50000元人民币,教材费、书籍费、住宿费、医疗费等费用均自理。关于申请奖学金手续及金额等问题,请向我校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办公室联系咨询。
七、入学报到
我校每年留学生新生报到注册时间为九月初(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报到时必须持我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JW202表”和本人护照。报到后,如发现有关证件和健康标准不合格者,将在一个月内退学回国,路费自理。无故逾期二周未报到,取消入学资格。
八、学位授予
课程及各阶段学习实践考核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医学博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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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上海市浦东张江蔡伦路1200号 邮政编码:201203
联系部门1:研究生院招生办
电 话:021-51322530 传真:021-51322530
联系部门2:国际教育学院
电 话:021-51322271 传真:021-51322276
上海中医药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