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应是香港、澳门或台湾地区的永久居民;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必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相当的医学或相关学科硕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考生应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必须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06年12月1日-2007年1月31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蔡伦路1200号
电话:(021)51322530; 邮政编码:201203
传真:(021)51322180
三、报名手续
1.详尽填写《报名表》;
2.两名专家推荐书;
3.经过公证的有关学历证明、成绩单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由学校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硕士生学位论文全文和专家评议书(二份)(应届毕业生可在答辩后寄送)。
4.报名费:600元人民币(或港元)(不参加考试者不退报考费)。通讯报考者,应事先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并告知本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或传真机号。
5.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详见《上海中医药大学2007年港澳台、外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入学考试:
1.初试日期:2007年3月17日-18日
初试地点:上海中医药大学内(详见下表)
考试日期及时间 考试科目 地点
3月17日(周六) 上午8:30-11:30点 外语(英或日) 9号楼二楼
下午2:00-5:00点 专业基础课 同上
3月18日(周日) 上午8:30-11:30点 专业课 同上
说明:具体考试科目详见《上海中医药大学2007年港澳台、外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由考生自己选定。
注:1) 请提前一天熟悉考场;
2) 上海中医药大学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蔡伦路1200号;邮编:201203)
2.复试日期:2007年4月30日前
复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录取:
1.学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
2.录取通知书于6月中旬由学校函寄给考生本人。
六、学习年限:
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自费兼读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七、入学报到:
新生于9月1日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以学校发出的“入学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时,应参加学校组织的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二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学位授予:
课程及各阶段学习实践考核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合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医学博士学位证书。
九、经费:
在学期间按规定每位学生每年交纳学费8000元人民币,共3年。其它(住宿费、生活费、书籍费、医疗费等)均自理。
十、其它:
1. 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与学习期限应相同,或至少应持有效期为一年的出入境证件。台湾省新生还应办妥经香港返回台湾的香港再入境手续。
2. 学业结束,应返回香港、澳门、台湾原居住地。
3. 以上条款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可未经预先通知而调整。
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0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