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级硕士、博士研究生新生转党、团组织关系的通知
2016级硕士、博士研究生新生转党、团组织关系方法如下:
一、党组织关系接转:党组织关系须经考生本人携带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在报到时交报到处。
1.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定向考生需转党组织关系,(1)外地考生须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转接,介绍信抬头写: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组织干部处,转入单位:上海中医药大学。(2)本市考生经考生本单位党委通过党员党组织管理系统转至上海中医药大学党委。(3)本校考生由校组织部统一安排。(4)外地定向考生需转临时党组织关系,参考第(1)条。本市定向生及本校系统(包括附属医院)定向生不转组织关系。
2.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住院医师)硕士研究生:(1)外地考生须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转接,介绍信抬头写: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组织干部处,转入单位:各培训医院党委。具体单位名称如下: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医院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市中医医院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普陀医院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七人民医院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宝山分院
(2)本市考生经考生本单位党委通过党员党组织管理系统转至各培训医院。(3)本校考生由校组织部统一安排。
二、团组织关系接转:入学报到时,提交已签章的团员证。
研招办
201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