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经复试后拟录取的考生,可于5月中旬在我校网页上查询拟录取名单和自费、公费情况表,应届本科生档案可待原本科院校整理后调至我校,但需在5月底之前提交政审表,未收到政审表的考生不予核发录取通知书。
上海中医药大学研招办
201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