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02
科学技术实验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从事科学研究和高层次教学的重要实验基地,是我校学科建设和科技创新的重要技术 平台。
中心接受分管校长全面领导,科研业务接受科研处指导并与相关二级学院、课题组协调;实验室建设、规范化管理等接受设备处指导。实验室调整、构建等重大事情报请学校实验室建设委员会讨论提出咨询意见经学校批准后,由中心主任具体贯彻实施。
中心的总体建设目标是:充分实现人、财、物资源共享,提高仪器设备使用率,促进不同学科之间的联系和合作,形成一支高素质的实验技术人员队伍,提升学校整体的教学和科研水平,并逐步使各实验室达到省部级标准,部分达到国家级实验室标准。
实验室主任聘请相关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和年轻的学术骨干兼任。协助大学人事部门制定中心内部人员的岗位职责和聘任、考核奖惩制度。努力建立一支技术熟练、结构合理、具有较高专业技术素质、热心为科研服务的队伍。中心下属1个行政办公室,13个实验室。
中心的主要工作任务:
1.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根据学校学科发展的总体要求以及中管局科研三级实验室管理规范推进实验室建设和加强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制定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建立相应的实验技术和仪器设备的SOP,开展有计划的实验技术人员培训工作,做好仪器设备、实验实施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实验研究工作的正常运行。
2. 技术服务:实现仪器设备、实验设施、实验方法和实验技术人员的资源共享,为学科建设以及各级科研课题提供高质量的技术服务。
3. 课题实施:中心将按照"研究课题进出科技实验中心办法"有序安排课题组进入中心从事实验研究。为学校各级纵向、横向课题、预初实验的研究提供基本的实验设施、设备、实验技术人员以及各类技术服务。有条件的实验室,在保证教学和科学研究需要的前提下,应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并严格执行学校的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
4. 研究工作:鼓励各实验室开展与本专业相关方法学的研究课题;鼓励研究人员积极申请课题,逐渐形成每个室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坚持实事求是的严谨科学作风,杜绝假数据、假报告,建立严格的质量监督机制。
5. 教学工作:为了满足教学工作的需要,接受研究生理论课或实验课的教学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