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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关于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调剂工作的公告

上海财经大学 /2014-05-18

 

近日,教育部公布《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yz.chsi.cn)将于3月25日开通“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信息服务系统”。现将我校有关复试及调剂工作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正常复试

考生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yz.sufe.edu.cn/),查询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安排。凡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达到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者,请登陆系统查询并打印复试通知,按复试通知的要求参加复试,不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作放弃。参加复试考生须在复试期间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育衡楼A207室)进行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审查者将不予录取。复试期间考生须按照院(系、所)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自行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复试期间将体检报告交至武川路111号上海财经大学医疗健康服务中心(门诊部)。

二、校内调剂复试

我校经济学、管理学、哲学、文学、历史学门类部分专业和专业学位个别领域生源相对不足,接受少量校内调剂生。接受校内调剂的原则是:

1.生源相对不足的经济学、管理学、哲学门类可从校内经济学、管理学门类学术学位接受调剂,且原则上初试总分须高于370分,单科55(83)分以上;

2.生源相对不足的文学门类可从文学、经济学、管理学门类学术学位的相近专业接受调剂,其中从文学门类调剂初试总分须达到相应门类全国复试基本要求;从经济学、管理学门类调剂须达到经济学、管理学门类校内调剂的要求;

3.生源相对不足的历史学门类可从法学门类学术学位的相近专业接受调剂,且初试总分须达到相应门类全国复试基本要求;

4.税务硕士[025300]税收风险控制与管理方向[02] 接受报考税务硕士其他方向考生调剂,但初试总分须达到国家复试基本要求,调剂方案见http://gs.shufe.edu.cn/Detail.aspx?ID=1061&TypeID=142

5.应用统计硕士[025200]金融投资与风险管理方向[07]可接受报考应用统计硕士其他方向考生调剂,但初试总分须达到国家复试基本要求,调剂方案见http://gs.shufe.edu.cn/Detail.aspx?ID=1060&TypeID=142

凡符合上述条件且未达到一志愿报考专业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可于2014年3月19日22:00点(届时可能会根据实际略有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至3月21日12:00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填报调剂志愿,陈述调剂理由。有关学院将于3月21日12:00后根据考生的填报志愿综合考生的初试分数、本科专业背景、所获奖励等因素择优确定调剂复试的名单,并通知考生。

获取校内调剂复试资格的考生,请登陆系统查询并打印复试通知,按正常复试的要求参加复试并完成资格审查和体检工作。

三、报考我校调剂至其他单位

未获得我校复试资格但符合教育部调剂复试录取工作要求的考生,均可联系其他调剂单位。其调剂录取程序为:

1.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非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关注各学校调剂信息,进入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填报调剂申请;

2.欲接受调剂的招生单位审核申请材料,并及时决定是否通知其复试;

3.欲接受调剂的招生单位安排调剂生复试,及时给出复试结果,并通知考生是否拟录取;

4.如得到对方院校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予以确认。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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