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沪价费[2013]15号)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2014年秋季入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并已报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备案。现公布如下:
专业领域代码 专业领域名称 学习年限(年) 学费总额 (元) 025100 金融硕士(非财富管理方向) 2 60000 025100 金融硕士(财富管理方向) 2.5 80000 025200 应用统计硕士(非金融投资与风险管理方向) 2 50000 025200 应用统计硕士(金融投资与风险管理方向) 2.5 60000 025300 税务硕士(税收政策与管理) 2 60000 025300 税务硕士(税收风险与控制方向) 3 80000 025400 国际商务硕士 2 60000 025500 保险硕士 2 60000 025600 资产评估硕士 2 60000 035101 法律硕士(非法学) 3 60000 035102 法律硕士(法学) 2 50000 125300 会计硕士 2 60000
本收费标准适用于2014年秋季入学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教育学费标准详见其招生简章。
点击可查询我校2014年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