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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2013年硕士各个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分数线有关事项

上海财经大学 /2013-03-17

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展开,现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将有关复试和录取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执行国家及我校的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科学选拔,规范管理,确保招生质量。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切实做好复试和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2、各院(系、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系、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相关工作,制定本院(系、所)硕士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3、各院(系、所)按专业(或学科或研究方向)组成若干由政审教师和研究生指导教师参加的五人以上(含五人)复试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对考生的面试和综合能力考核。

三、复试

1、复试分数线

学校根据全国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总体情况和我校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学校复试的指定性分数线。各院(系、所)根据校复试指导性意见、本院(系、所)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具体考试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将于3月底或4月初2013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结束后另行公告。部分学院将在全国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公布之前,对部分考生提前进行预复试,有关内容务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或有关院系网站。

2、资格审查

按照教育部教学[2012]9号文件精神,招生单位应对拟准予复试的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凡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期间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在规定时间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国定路777号育衡楼A207室)进行资格审查,复试结束后,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具体要求请点击查询《关于报考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资格审查的详细说明》

3、体检

复试期间本校门诊部将组织体检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考生可以在本校门诊部参加体检,也可以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各省市医院进行体检,在复试时提交体检结论表格。有关体检须知可登陆我校健康管理中心网站查询。

4、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内容涉及专业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复试方式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同等学力考生(含本科结业生、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各院(系、所)具体复试方案附后。

(2)除进行预复试的专业外,复试一般于4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于2013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结束后另行公告。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将通过网上下载的形式获取复试通知。请考生务必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3)实行差额复试,具体比例由各院(系、所)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生源状况确定。

(4)考生须提供可以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包括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主要科研成果、学术论文或著(译)作一览表等材料,在复试期间提交给有关院(系、所)。

四、录取

各院(系、所)对符合初试和复试要求的考生,进行初试和复试成绩的综合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中,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报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并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备案。

五、调剂手续

1、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而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或经我校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持其他院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开具的正式调剂接收函及本人调剂申请办理有关调剂手续,调剂复试工作将按照教育部2013年的有关规定,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未达到统考、联考全国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的报考材料不能转寄至其他院校。

3、我校个别专业可能会生源相对不足,接受少量校内调剂生。待我校复试分数线确定后,接受校内调剂的专业将会在网上公告,未达到一志愿复试分数线但符合我校调剂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可上网填报调剂志愿,陈述调剂理由。有关学院将根据考生的填报志愿择优确定调剂复试名单。

在复试和录取期间,如教育部和学校有新的政策和规定,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及时通告,并遵照执行。务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最新通知。

附:各院(系、所)专业复试方案

 

一、人文学院(联系电话:021-65901207)

根据校复试指导性意见、本院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具体考试情况确定各一级学科复试分数线,按一级学科进行总分排名从高至低确定差额复试人选,差额比例为1:1.2。

(一)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情况,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者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二)复试方式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各占50%。

2、笔试内容主要涉及专业基础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参考书目见招生简章。

3、面试内容涉及专业外语(含听力)、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外语占20%,专业素质和能力占50%,综合素质占30%。

4、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

如某考生笔试成绩为90,面试成绩为75,则该考生的复试成绩为:90×50%+75×50%=82.5。

(三)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的权重:复试成绩占总成绩40%。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权重相加,得出入学总成绩。计算方式:将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分值后乘以60% ,然后加上复试成绩乘以40%,得出入学总成绩。例如:某考生初试成绩为380分,复试成绩为82.5,则入学总成绩为:380÷5×60%+82.5×40%=78.6。

(四)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2、进入复试的考生,复试时先填报专业志愿,然后按第一志愿专业进行复试和录取。每位考生可根据一级学科硕士专业数填报2-3个志愿,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只有当一个专业的第一志愿不能招满时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二、经济学院(联系电话:021-65904718)

经济学院将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择优录取。初试成绩、复试中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和英语口试成绩比重分别为:60%、15%、15%和10%。

具体复试方案和操作程序如下:

(一)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根据校复试指导性意见、本院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具体考试情况确定硕博连读项目和非硕博连读项目复试分数线,并根据1:1.2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二)硕博连读项目考生填报志愿

初试报考经济学院大口径的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填报第一、第二志愿,并决定在第一、第二志愿不能被录取的情况下,是否服从调剂。

考生可从下列A、B、C、D四个系列专业中选报志愿:

A、政治经济学

B、经济思想史

C、经济史

D、经济理论与应用(大口径,包括四个专业)

D1、西方经济学

D2、数量经济学

D3、劳动经济学

D4、人口、资源与环境学

说明:

(1)第一志愿选择D系列专业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中需填写D 系列中的两个专业X和Y,分专业时优先考虑X专业;

(2)第一志愿选择D系列专业的考生,第二志愿不能再选择D系列专业。比如:若考生选择D2、D3为第一志愿,则不能再选D1或D4作为第二志愿。

志愿填报表和截止时间于分数线划定后另行通知。

(三)复试安排

1、笔试

硕博连读项目:

020101政治经济学:专业知识。附参考书目:《现代政治经济学》程恩富,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年)。

020102经济思想史:专业知识。附参考书目:《中国经济思想史简编》胡寄窗,中国社科出版社(1987 年)。

020103经济史:专业知识。附参考书目:《民族资本主义与旧中国政府,1840-1937》杜恂诚,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 年)。

020104西方经济学、020106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020207劳动经济学、020209数量经济学:计量经济学。附参考书目:《计量经济学导论——现代观点》(第3版),伍德里奇(Jeffrey M. Wooldridge)。

非硕博连读项目:

020209数量经济学:计量经济学。附参考书目:《计量经济学导论——现代观点》(第3版),伍德里奇(Jeffrey M. Wooldridge)。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英语》、《数学》。

2、面试

面试:所有考生均参加两组面试,英语组面试和专业组面试。

其中初试业务课二考试选择《实变函数与数理统计》科目的考生,作为一组进行面试。

面试分组情况及面试地点将在笔试结束后通知考生。

(四)录取原则

经济学院在录取过程中将坚持以下原则:

1、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初试成绩÷5×60%+专业笔试成绩×15%+专业面试成绩×15%+英语口试成绩×10%。其中,面试成绩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以录取;

2、第一志愿为D系列各专业录取规则:

A、统一排名确定录取名单:

第一志愿为D系列的考生,确定录取名单时不分专业,根据综合成绩统一排名,确定录取名单;

B、录取名单确定后根据第一志愿分专业,分专业时优先考虑第一志愿中的X志愿,只有当一个专业的X志愿不能招满时才考虑Y志愿考生。

3、政治经济学、经济史、经济思想史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只有当一个专业的第一志愿不能招满时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所以,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谨慎填报志愿。

4、调剂原则,当一个专业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都不能招满时,择优调剂那些未被院内其他专业录取的考生。

(五)各专业招生名额分配

扣去推免名额外,全院今年通过复试招收55名,各专业名额分配如下:

 

专业

统考招生人数

全院

55

硕博项目

政治经济学

5

经济思想史

1

经济史

3

西方经济学

7

数量经济学

5

劳动经济学

1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2

硕士项目

数量经济学金融计量经济学方向

31

 

 

 

三、马克思主义研究院(联系电话:021-65903600)

(一)复试人选

根据校复试指导性意见、本院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具体考试情况确定专业复试分数线和差额复试人选,差额比例为1:1.2。

(二)复试形式及内容

复试以面试为主,总分值为100分。面试主要考核内容为:

1、政治考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对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等的掌握与理解情况,以及当前的热点政治经济问题。

2、外语(面试)。

3、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反应能力和基本素质等。

4、考察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理论功底,以及科研创新能力。

(三)录取

1、综合初试与复试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初试成绩÷5×60%+面试成绩×40%。

2、复试时须填报专业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只有当一个专业的第一志愿不能招满时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四、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联系电话:021-65904799;MPA教育中心:65447140/65447145)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1、复试人选

根据校复试指导性意见、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具体考试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和差额复试人选,差额比例为1:1.2。

2、复试形式及内容

(1)笔试:内容参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复试参考书目,形式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

(2)外语口试:以考查外语英用能力为主,满分为50分。

(3)专业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及能力考察、综合素质及能力考察和学术研究潜力考察,满分为100分。

(4)科研加分:

论文加分:本科阶段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每篇加5分,加分上限为10分;

课题加分:本科阶段主持科研课题研究的,每项课题加10分,参与科研课题研究的,每项课题加5分,加分上限为20分;

获奖加分:本科阶段的科研成果(论文及科研课题)获得奖励的,每项加10分,加分上限为20分;

上述各项加分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考生科研成果的级别及数量打分,科研加分为上述三项加总,满分为50分。

(5)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笔试成绩+外语口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科研成绩,共计300分。

3、录取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初试成绩÷5×62.5%+复试成绩÷3×37.5%。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税务硕士、资产评估硕士)

1、复试人选

根据校复试指导性意见、专业招生计划和具体考试情况确定专业复试分数线和差额复试人选,差额比例为1:1.2。

2、复试形式及内容

(1)英语口试,以考查英语应用能力为主,满分为100分;

(2)综合能力面试,重点考察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满分为200分。

(3)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英语口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共计300分。

3、录取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初试成绩÷5×62.5%+复试成绩÷3×37.5%。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

1、复试人选

根据校复试指导性意见、专业招生计划和具体考试情况确定专业复试分数线和差额复试人选,差额比例为1:1.5。

2、复试形式及内容

复试采取笔试加面试形式,其成绩满分为250分(其中公共管理基础知识与政治100分,专业背景及综合能力考查面试150分)。

(1)公共管理基础知识与政治笔试:公共管理基础主要考察考生对公共管理基础知识的了解(与2012年公共管理硕士联考考试范围相同),政治考试主要是考察考生对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当前政治经济热点问题等的掌握与理解情况;

(2)综合能力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反应能力、实践管理能力和基本素质(100分)及英语听说能力(50分),总分150分;

(3)综合能力面试时同时考察考生工龄、职称、职务、工作业绩。

(4)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公共管理基础知识与政治笔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共计250分。

3、录取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2.5×40%。

 

五、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联系电话:021-65903581)

(一)复试分数线和复试人选:根据校复试指导性意见、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具体考试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和差额复试人选,差额比例为1:1.2。

(二)复试形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形式,其中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共计200分。

(三)复试内容:笔试内容为英语听力和专业知识,面试主要考查政治思想、专业知识、英语口语表达能力及综合素质。

(四)复试参考书目:以招生简章上所列书目为主。

(五)录取: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2×50%。

 

六、金融学院(联系电话:021-65908377)

根据校复试指导性意见、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具体考试情况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差额复试人选,差额比例约为1:1.2。

(一)硕博连读项目

1、金融学、金融数学与金融工程、信用管理专业

(1)复试形式:以面试为主。

(2)复试内容:①考察考生英语听说能力;②考察考生对所报考专业的基本理论与基础知识的理解与运用能力,兼顾对考生知识面与综合素质的考察。面试100分,其中英语听说能力面试占30%,专业与综合素质面试占70%。

2、保险学专业

(1)复试形式:笔试、面试。

(2)复试内容:

保险学专业面试总分为4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面试占50%,综合素质面试占50%;专业笔试总分为60分,预复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参见《上海财经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二)专业学位(金融硕士、保险硕士)

(1)复试形式:以面试为主。

(2)复试内容:①考察考生英语听说能力;②考察考生对所报考专业的基本理论与基础知识的理解与运用能力,兼顾对考生知识面与综合素质的考察。面试100分,其中英语听说能力面试占30%,专业与综合素质面试占70%。

(三)录取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七、国际工商管理学院(联系电话:021-65907858)

根据校复试指导性意见、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具体考试情况确定专业复试分数线和差额复试人选,差额比例约为1:1.2。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1、复试形式

复试包括专业笔试与面试,其中笔试满分为12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共计220分。

2、复试内容

笔试:主要参考书目参见《上海财经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面试:涉及专业知识、英语听说能力及综合能力。

3、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2.2×30%。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学业奖学金的等级。其中,复试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单项均应达到60分,复试成绩达到132分(220分的60%)者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复试形式和内容

复试形式为面试(100分),包括专业知识、英语听说能力及综合能力。

2、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复试成绩达到60分者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统计与管理学院(联系电话:021-65901229)

根据校复试指导性意见、学院招生计划和具体考试情况确定学院复试分数线和差额复试人选,差额比例为1:1.3。数理统计学、经济统计学、金融统计与风险管理、应用统计学四个专业在复试期间还需填报专业志愿。

(一)复试方式:笔试(60分)、面试(40分)。

(二)笔试内容:

数理统计学、经济统计学、金融统计与风险管理、应用统计学复试笔试内容:线性回归、时间序列、计量经济学,不指定参考书目,复试不考核经济学。

应用统计硕士复试笔试参考书目:《理工科概率统计》(第一章到第六章,第八章到第十章)沃波尔等著,周勇等译,机械工业出版社(2010 年)。

(三)面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20分);外语听说能力(10分);综合素质(10分)。

(四)成绩折算: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五)录取原则:拟录取名单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大口径四专业在录取名单确定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一个专业的第一志愿不能招满时双向选择调剂录取考生。

 

九、法学院(联系电话:021-65903408)

根据校复试指导性意见、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具体考试情况确定专业复试分数线和差额复试人选,差额比例为1:1.2。

(一)法学专业

1、复试形式及分值比重

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复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其中专业笔试100分,外语听力笔试40,外语口语10分,专业知识和能力口试50分。

2、复试内容

(1)专业笔试(100分):考查考生对相关法学学科及研究前沿问题的了解与掌握情况。

法学理论专业:法理学前沿问题

法律史专业:中国法制史

宪法学与行政法专业: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前沿问题

刑法学专业:刑法学

民商法学专业:商法学

诉讼法学专业:民事诉讼法学

经济法学:经济法学前沿问题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环境法学

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学

(2)英语听力水平测试(笔试,40分):相当于国家六级水平考试英语听力。

(3)专业口试(60分):

a.时事政治:主要考查考生对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等问题的掌握与理解情况(10分);

b.专业知识和研究能力:包括考查考生的理论基础、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反应能力、法律实务能力等基本素质(40分);

c.英语口语: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会话能力(10分)。

3、成绩折算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2×30%

4、录取

各专业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法律硕士(含非法学与法学)

1、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政治、专业与能力考查主要采取面试形式,英语听力水平测试采取笔试形式。

2、外语听力笔试40分(相当于国家六级水平考试英语听力),面试110分,其中外语口语10分,专业知识50分,能力考查40分,时事政治10分。复试成绩=外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共计150分。

3、成绩折算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1.5×30%

4、录取

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十、国际文化交流学院(联系电话:021-65315752)

(一)复试分数线和复试人选

根据校复试指导性意见、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具体考试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和差额复试人选,差额比例为1:1.2。

(二)复试内容

1、复试总分为250分,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2、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

3、笔试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专业知识及能力,考试内容参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复试参考书目,形式为闭卷,时间为两小时。

4、面试总分为150分,分两个部分:(1)外语面试,总分为50分,主要考察外语理解与表达能力。(2)专业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和学术研究潜力等。

(三)综合成绩的计算

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2.5×40%

(四)录取

按综合成绩排名确定考生录取名单。

 

十一、外语系(联系电话:021-65903692)

根据校复试指导性意见、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具体考试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和差额复试人选,差额比例为1:1.2。

(一)复试形式和内容

复试采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核考生对所报考的专业及研究方向(即英美文学、翻译理论与实践、理论语言学和英汉对比、应用语言学、日语语言与日本思想文化、日本文学与翻译)的熟悉程度、个人见解以及学生的语音语调、口语表达、跨文化沟通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二)总成绩计算和录取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拟录取名单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

 

十二、应用数学系(联系电话:021-65904320)

具体复试方案和操作程序如下:

(一)确定复试名单

根据校复试指导性意见、本系招生计划和具体考试情况确定系复试分数线和差额复试人选,差额比例为1:1.2。

(二)考生填报志愿

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填报第一、第二志愿,并决定在第一、第二志愿不能被录取的情况下,是否服从调剂。考生可从下列A、B、C三个专业中选报志愿:A、应用数学 B、运筹学与控制论 C、应用概率

(三)笔试

填报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考生:考试内容为《常微分方程》,总分100分;

填报应用概率考生:考试内容为《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总分100分。

(四)面试

应用数学系将分专业(或组)组织面试,面试内容涉及专业知识、外语(含听力)及综合能力,总分100分。

(五)录取

应用数学系在录取过程中将坚持以下原则:

1、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下面分数分配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2×30%。

2、每个专业录取时根据总成绩排名录取。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4、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只有当一个专业的第一志愿不能招满时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考生须根据自身情况谨慎填报志愿。

5、调剂原则,当一个专业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都不能招满时,择优调剂那些未被系内其他专业录取的考生。

 

十三、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联系电话:021-65903873)

根据校复试指导性意见、学院招生计划和具体考试情况确定学院复试分数线和差额复试人选,差额比例为1:1.2。在复试期间须填报专业志愿。

(一)复试内容

专业知识、外语(含听力和口语)及综合素质能力

(二)复试形式

笔试和面试

1、笔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复试参考书目参见《上海财经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2、面试

包括外语面试(含听力和口语)、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情况,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5)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6)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7)人文素养;

(8)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三)复试分值

1、复试中笔试总分100分,面试总分100分(其中外语面试50分,综合面试50分)。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共计200分。即笔试、外语、综合素质分别占复试成绩的50%、25%和25%。

2、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2×40%

(四)录取原则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各专业在录取名单确定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一个专业的第一志愿不能招满时双向选择调剂录取考生。

 

十四、会计学院(联系电话:021-65904733)

根据校复试指导性意见、学院招生计划和具体考试情况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差额复试名单,其中,会计学院大口径(包括会计学、财务管理二个专业)差额比例为1:1.2,会计硕士差额比例为1:3。

(一)复试内容与分值

1、会计学、财务管理

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具体内容和分值为:

(1)专业课笔试(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其中会计学50分(1小时,中级财务管理25分,管理会计25分)、财务管理50分(1小时)。会计学参考书目:《中级财务会计》(第二版)钱逢胜等,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 年);《管理会计》潘飞,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 年)。财务管理参考书目:《公司理财》,原书第9版,(美)罗斯等著,吴世农等译,机械工业出版社(2012 年)。

(2)面试(100分):包括思想政治素质(10分)、英语表达(30分)、综合能力(60分)。

2、会计硕士

预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其具体内容和分值为:

(1)政治(20分):2012年度时事政治,内容参见2012年度1-12月份的《半月谈》。

(2)经济学(80分):参考上海财经大学学术类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经济学考试大纲,参考书为《微观经济学:现代观点》(范里安,格致出版社2011年出版)、《宏观经济学》(曼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出版)。

(3)会计学(100分):参考书为《会计学》。(陈信元,第三版,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年出版)

(4)面试(100分):英语口语30分,专业素质、逻辑分析和综合能力70分。

(二)成绩计算与录取

1、会计学、财务管理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复试成绩满分为200分,两者分别占总成绩的70%与30%,即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2×30%;拟录取名单将根据总成绩综合排名确定。大口径二专业在录取名单确定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一个专业的第一志愿不能招满时双向选择调剂录取考生。

2、会计硕士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两者分别占总成绩的50%与50%,即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3×50%。拟录取名单将根据总成绩综合排名确定。

 

十五、商学院(联系电话:021-65443058)

有关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100)的具体复试录取规定,请点击商学院网站查看《关于2013年MBA学历学位教育项目复试的初步安排》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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