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综合成绩的计算
1 .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 60% ,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 40% 。
2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得出综合成绩。
(四)录取及学业奖学金评定
1 .按综合成绩排名确定考生录取名单。
2 .录取考生按综合成绩和研究能力成绩累加排名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
3 .研究能力成绩评定标准
( 1 )论文成绩:本科阶段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每篇计 10 分。
( 2 )课题成绩:本科阶段参与课题研究的,每主持一项国家级课题计 20 分,每主持一项省部级课题计 15 分;每参与一项国家级课题计 10 分,每参与一项省部级课题计 5 分。
( 3 )获奖成绩:本科阶段科研成果(论文及课题研究)获国家级奖励的每项计 20 分,其他级别的奖励每项计 10 分。
( 4 )研究能力成绩:论文成绩占研究能力成绩的 30% ,课题成绩占研究能力成绩 30% ,获奖成绩占研究能力成绩的 40% 。
十一、外语系(联系电话: 021-65903692 )
(一)复试采取面试的形式,内容主要为考生对所报考的研究方向(即英美文学、翻译理论与实践、外国语言学)的熟悉程度、个人见解以及学生的语音语调、口语表达、跨文化沟通能力等,满分为 100 分。
(二)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重为 50% ,即总成绩 = 初试成绩÷ 5 × 0.5+ 复试成绩× 0.5 。拟录取名单根据总成绩综合排名确定。
(三)学业奖学金评定
因各研究方向之间的考试内容存在一定差异,初试成绩缺乏可比性,在奖学金评定标准上,将采取新的计算公式:奖学金评定成绩=政治 *20%+ 业务课(一) *30%+ 业务课(二) *20%+ 面试 *30% (二外不计入)。按该计算结果从高至低排列,排名前 55% 的学生获得二等奖学金,排名为 55% 至 85% 之间的获得三等奖学金,其余学生获得四等奖学金。
十二、应用数学系(联系电话: 021-65904519 )
应用数学系将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总成绩=初试成绩÷ 5 × 0.7+ 复试成绩÷ 2 × 0.3 计算总成绩择优录取。具体复试方案和操作程序如下:
1. 确定复试名单
学校分数线公布后,应用数学系确定应用数学系复试分数线,并根据 1 : 1.1 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2. 考生填报志愿
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填报第一、第二志愿,并决定在第一、第二志愿不能被录取的情况下,是否服从调剂。
考生可从下列 A 、 B 、 C 三个专业中选报志愿:
A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B 、应用数学
C 、运筹学与控制论
3. 笔试
( 1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和《应用数学》专业考《概率论》;
( 2 )《运筹学与控制论》专业选考《运筹学》或《概率论》。
4. 面试
应用数学系将分专业(或组)组织面试。
5. 录取
应用数学系在录取过程中将坚持以下原则:
( 1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以录取;
( 2 )每个专业录取时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录取;
( 3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只有当一个专业的第一志愿不能招满时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所以,敬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谨慎填报志愿。
( 4 )调剂原则,当一个专业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都不能招满时,择优调剂那些未被系内其他专业录取的考生。
6. 学业奖学金评定
( 1 )推荐免试生原则上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调剂生享受四等学业奖学金。
( 3 )参加入学考试的统考生,原则上按“初试成绩÷ 5 × 0.7+ 复试成绩÷ 2 ×
①来自 985 、 211 高校;
②在数学、计算机、数学建模和统计建模等竞赛中获得省级一等以上奖励;
③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或以上)发表学术论文;
④其他经系认定的具有突出能力者;
需要在复试时向面试小组提交材料原件,在确定复试成绩时作适当考虑。
十三、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联系电话: 021-65903873 )
(一)复试内容
专业知识、外语(含听力和口语)及综合素质能力。
(二)复试形式
笔试和面试
1 .笔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复试参考书目见 2010 年招生简章。
2 .面试
主要为外语(含听力和口语)及综合素质能力。
综合素质能力包括:
( 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 2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 3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 4 )人文素养;
( 5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三)复试分值
1 .复试分值总计 200 分,其中笔试总分 100 分,面试总分 100 分(其中外语 50 分,综合素质占 50 分)。即笔试、外语、综合素质分别占复试总分值的 50% 、 25% 和 25% 。
2 .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60%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40%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考生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 = 初试成绩÷ 5 × 60%+ 复试成绩÷ 2 × 40%
(四)录取及学业奖学金评定
拟录取名单及学业奖学金等级根据所有复试学生总成绩综合排名确定。
十四、会计学院(联系电话: 021-65904733 )
(一)会计学、财务管理
1. 笔试( 120 分):专业课 70 分,考试时间 2 小时,专业英语 50 分,考试时间 1 小时。会计学专业课涉及财务会计( 40 分)和管理会计( 30 分),财务管理专业课为财务管理( 70 分)。
参考书目:以招生简章上所列书目为准。(专业英语参考书目: 1.IFRS2008 ; 2.Watts, R., and Zimmerman, J., 1986, Positive Accounting Theory, Prentice-Hall. )
2. 面试( 100 分):包括思想政治素质( 10 分)、英语表达( 30 分)、综合能力( 60 分)。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的总成绩综合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学业奖学金等级。
(二)会计硕士
面试( 220 分):包括思想政治素质( 30 分)、英语表达( 70 分)、综合能力( 120 分)。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的总成绩综合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十五、 MBA 学院(联系电话: 021-65362973 、 65314146 )
(一)复试形式及成绩
采取差额复试形式,包括政治笔试、英语听力笔试和面试。复试满分 300 分,其中政治笔试成绩满分 50 分、英语听力笔试满分 50 分、面试成绩满分 200 分。
(二)复试内容
1 .政治理论笔试(开卷),参考内容:
2009 年 12 月 5 日至 7 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2010 年 1 月 1 日胡锦涛在全国政协新年茶话会上的讲话;
2 .英语听力笔试;
3 .面试。
(三)复试时间及地点
上海考生:复试时间: 2010 年 3 月 19 、 20 日(周五、周六);
复试地点:上海市中山北一路 369 号。
深圳考生:复试时间: 2010 年 3 月 21 日(周日);
复试地点:深圳市。
具体分组名单 3 月中旬在 MBA 学院网站公布,请各位复试考生务必上网查询,按名单准时参加复试,过时不候。
(四)录取
综合初试与复试成绩(共 600 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