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志愿正常复试
考生现可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我校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安排,凡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达到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者请登陆系统查询并打印复试通知,按复试通知要求参加复试,不按时参加复试者作放弃处理。
二、校内调剂复试
我校经济、管理、理学、法学门类部分专业生源相对不足,接受少量校内调剂生。凡一志愿报考经济学、管理门类,总分达到360分,单科达到55(83)分或 报考法学门类总分达到335分,单科达到53(80)分且未进入一志愿专业进行复试的考生,可于2008年4月3日晚20:00点起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填报调剂志愿,陈述调剂理由。有关学院将根据考生的填报志愿综合考生的初试分数、本科专业背景、所获奖励等因素择优确定调剂复试的名单,并通知考生。
附:我校2008年接受校内调剂的专业
学院 | 专业名称 | 特殊说明 |
人文学院 | 经济哲学 | |
人文学院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具有相应专业本科背景 |
人文学院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具有相应专业本科背景 |
人文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具有相应专业本科背景 |
马克思主义研究院 | 当代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 | |
马克思主义研究院 | 制度经济学 | |
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 | 国民经济学 | |
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 | 财政学 | 要求初试数学成绩在115分以上,复试中专业课笔试成绩达80分以上方能被录取 |
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 | 公共经济政策学 | |
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
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 | 行政管理 | |
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 |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 |
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 | 教育经济与管理 | |
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 | 社会保障 | |
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 | 土地资源管理 | |
财经研究所 | 国防经济 | |
财经研究所 | 能源经济与环境政策 | |
财经研究所 | 农业经济管理 | |
金融学院 | 信用管理 | 要求初试成绩在390分以上 |
法学院 | 法学理论 | 原报考我校法学院 |
法学院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原报考我校法学院 |
应用数学系 | 运筹学与控制论 | 具有数学专业本科背景,毕业于985院校 |
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
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 | 电子商务 |
已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线但未获得我校复试资格的考生均可联系其他调剂单位。教育部规定的复试程序为:
1.考生自行登录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招生单位审核申请材料,并及时决定是否通知其复试;
3.招生单位安排调剂生复试,及时给出复试结果,并通知考生是否拟录取;
4.被拟录取的考生即向原报考单位递交调剂申请书,招生单位向拟录取调剂生的原报考单位发出调阅初试试卷的公函;
5.原报考单位根据考生调剂申请书和调剂招生单位公函,通过机要向调剂单位寄出初试试卷;
6.招生单位做最后审查。拟录取结论有变时,须及时通知考生,并做必要说明。
因此,考生需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询接受调剂考生的单位信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按照系统提示填写调剂志愿;网上获取调剂院校的复试通知;参加调剂院校组织的复试;确定被拟录取后考生凭本人的调剂申请书和调剂招生单位的调阅试卷公函到我校办理调剂手续。
四、报考其他院校考生申请调入我校
我校哲学、文学、法学个别专业接受少量校外调剂生,缺额信息将于4月5日公布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通过教育部A类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填报申请调剂志愿。我校相关院系根据考生的情况进行筛选,对通过筛选的考生发出网上复试通知并组织复试。
对通过我校复试拟被录取的调剂考生,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向原报考单位发放调阅初试试卷的公函,请考生凭本人的调剂申请和调剂函到原报单位办理调剂手续,原报考单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考生的试卷以机要形式寄给我办,从而完成调剂手续。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8年4月
二、校内调剂复试
我校经济、管理、理学、法学门类部分专业生源相对不足,接受少量校内调剂生。凡一志愿报考经济学、管理门类,总分达到360分,单科达到55(83)分或
报考法学门类总分达到335分,单科达到53(80)分且未进入一志愿专业进行复试的考生,可于2008年4月3日晚20:00点起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填报调剂志愿,陈述调剂理由。有关学院将根据考生的填报志愿综合考生的初试分数、本科专业背景、所获奖励等因素择优确定调剂复试的名单,并通知考生。
复试线上360的只有会计和金融,而会计360刚出头,金融395 ,这不明摆着大部分校内调剂都是金融的考生
除了金融。就只有产经和会计的复试线过360.基本是金融的调剂了
一、一志愿正常复试
考生现可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我校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安排,凡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达到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者请登陆系统查询并打印复试通知,按复试通知要求参加复试,不按时参加复试者作放弃处理。
二、校内调剂复试
我校经济、管理、理学、法学门类部分专业生源相对不足,接受少量校内调剂生。凡一志愿报考经济学、管理门类,总分达到360分,单科达到55(83)分或
报考法学门类总分达到335分,单科达到53(80)分且未进入一志愿专业进行复试的考生,可于2008年4月3日晚20:00点起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填报调剂志愿,陈述调剂理由。有关学院将根据考生的填报志愿综合考生的初试分数、本科专业背景、所获奖励等因素择优确定调剂复试的名单,并通知考生。(因系统正在开发过程中,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请同学们耐心等待。我们将随时开通网上填报志愿的功能,并请已经填报过志愿的同学在系统再次开发后重新填报。)
三、报考我校调剂至其他单位
已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线但未获得我校复试资格的考生均可联系其他调剂单位。教育部规定的复试程序为:
1.考生自行登录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招生单位审核申请材料,并及时决定是否通知其复试;
3.招生单位安排调剂生复试,及时给出复试结果,并通知考生是否拟录取;
4.被拟录取的考生即向原报考单位递交调剂申请书,招生单位向拟录取调剂生的原报考单位发出调阅初试试卷的公函;
5.原报考单位根据考生调剂申请书和调剂招生单位公函,通过机要向调剂单位寄出初试试卷;
6.招生单位做最后审查。拟录取结论有变时,须及时通知考生,并做必要说明。
因此,考生需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询接受调剂考生的单位信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按照系统提示填写调剂志愿;网上获取调剂院校的复试通知;参加调剂院校组织的复试;确定被拟录取后考生凭本人的调剂申请书和调剂招生单位的调阅试卷公函到我校办理调剂手续。
四、报考其他院校考生申请调入我校
我校哲学、文学、法学个别专业接受少量校外调剂生,缺额信息将于4月5日公布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通过教育部A类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填报申请调剂志愿。我校相关院系根据考生的情况进行筛选,对通过筛选的考生发出网上复试通知并组织复试。
对通过我校复试拟被录取的调剂考生,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向原报考单位发放调阅初试试卷的公函,请考生凭本人的调剂申请和调剂函到原报单位办理调剂手续,原报考单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考生的试卷以机要形式寄给我办,从而完成调剂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