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问题: 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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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 11***om
时间: 2019-09-20 10:10
提问内容: 2019年我在上海已连续工作了6个月(即1月至6月),2019年公司已经给缴纳了1至4月共计4个月的社保,后两个月(即5月、6月)承诺会在本月帮忙补缴,请问本月补缴后是否视为2019年考前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是否有资格在上海报考?如果可以,需要提交什么证明资料?谢谢!
回复内容: 如果补缴的社保是5月和6月,这样的话,你社保记录是2019年1-6月就是连续6个月,就可以在上财考点报名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