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招生工作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
一、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专业(详见《上海财经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均接受骨干计划报考。我校2021年计划招收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9人;分省招生计划分布如下:内蒙古3人、吉林3人、湖北3人。
二、报考条件
1.生源地在内蒙古、吉林、湖北的少数民族考生。
2.具体报考条件请参照《上海财经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及相关网上公告。
三、报名
1.报考资格确认。考生须持《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等相关处室进行报考资格确认,并领取网报校验码。
2.网报及现场确认。考生凭网报校验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报(网址:https://yz.chsi.com.cn或https://yz.chsi.cn)。网报时请准确填写定向委培单位。网报成功后,根据各报考点现场确认工作通知的要求,按规定办理照相和信息确认等手续。
3.考生将《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于2020年11月5日之前寄(送)至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楼105室,邮政编码:200433)。注:《考生登记表》一经提交,概不退还。
四、考试和录取
(一)考试
1.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初试科目与报考相同学科(专业)全国统考的考试科目相同。考试形式为笔试。
2.复试时间:约在2021年3月底至4月上旬进行。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及形式以报考学院(所)通知为准。
(二)录取
1.我校将在教育部统一确定的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根据生源情况划定复试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与教育部的录取要求,择优录取。
2.被录取考生需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
考生须在拟录取阶段提交签字盖章完整的《少骨定向培养协议书》,且协议书的类型(在职、非在职)、协议单位信息必须与本人提交的《考生登记表》的类型、登记表的签字盖章单位信息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录取。
3.骨干计划与其它招生计划之间不得相互调剂录取。
4.被录取的骨干计划研究生直接进入我校学习,不再单独参加强化基础培训。
5.被录取的骨干计划研究生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
五、学制与学费
骨干计划研究生的学制、学费、奖助学金等与我校其他普通计划研究生一致,详见《上海财经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六、就业管理
1.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2.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七、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子邮箱:yzb@mail.shufe.edu.cn;
联系电话:021-65903795、021-65903941;
网址:https://gs.shufe.edu.cn/。
八、附件
1.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分配表
2.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