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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沈四宝老师介绍

研究生院 免费考研网/2006-09-28

沈四宝



男,上海市人。现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评议组成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委员、副主席、仲裁员,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华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北京市政府法律顾问。自1983年以来,沈四宝教授不断在美国、加拿大、日本、香港等地做学术报告或从事法律学术研究工作。作为一名法律专家,他还应邀参与了中国外商投资企业法、对外贸易法、公司法和仲裁法的起草工作。

沈四宝教授于1984年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在其十多年的律师工作中,曾代理过上百件涉外经济争议案,极其擅长于法庭诉讼和仲裁开庭过程中的辩论。沈四宝教授还曾担任数家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

沈四宝教授作为资深仲裁员,参与处理过的案件已达数百个,主要涉及国际投资、国际贸易、证券等领域。



研究领域

国际商法、公司法、证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仲

裁、知识产权保护。



主讲课程

公司投资法(本科生)、国际商法(研究生)。



教育背景

1965年至1970年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并获法学学士学位

1979年至1981年在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并获法学硕士学位,

1981年至1983年在美国纽约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学习。



主要著作

美国标准公司法(1981年出版)

西方国家公司法概论(1985年第一版及1987年第二版)

国际投资法(1990年出版)

股份制企业的组建和运作(1993年出版)、

国际商法简编(1993年出版)、

中国涉外经济法(1997年出版)

并在国内外杂志上发表四十多篇中英文专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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