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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概况

研究生院 免费考研网/2006-09-28

法学院概况


我校法学院渊源于1980年创设于世界经济系的国际贸易与经济法教研室。1981年1月,国际贸易与经济法教研室从事法学教学与科研工作的教师全部调整至经济学系,成立独立的经济法教研室,主要承担本校"法学概论"和"经济法概论"的教学、科研工作。1987年在经济学系设立经济法学专业,并于同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91年12月,以经济法教研室的教师和经济法专业的学生为基础,建立经济法学系。1992年在经济法专业内开始招收国际经济法专业(方向)的本科生,1997年国际经济法专业正式批准设立。
1998年我国高校本科专业目录开始大规模调整,作为一级学科法学类的各专业全部取消。与此相应,我校于1998年8月易名经济法学系为法学系,并组建法学院。1998年12月法学院正式成立。现法学院拥有教师三十一名。其中教授4名,副教授14名;具博士学位的教师6名。自1999年开始,本科经济法学与国际经济法学两个专业合并为法学专业,在该专业内设经济法学与国际经济法学两个方向,2001年开始,又增设了民商法方向。我院自1998年开始设经济法专业硕士点,2001年增设宪法和行政法硕士点。

我院的培养目标是: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培养全面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并了解经济、管理知识,富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能有效服务于经济、管理和司法领域的高素质的法律专业人才。
  法学院现有两个硕士研究生专业。一是经济法学,于1998年正式批准设立,主要负责人为丁邦开教授,该专业分为涉外经济法、经济法和金融证券法三个研究方向,现已有三名研究生毕业,到涉外律师事务所、证券交易所和高等学校工作。目前,在校研究生共有24名。二是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于2001年正式批准设立,主要负责人为王士如教授,该专业分为当代行政权力的行使与监控、港澳台行政法和科技行政法三个方向,定于2002年开始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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