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4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还需进行资格审查和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2015年工程硕士参加第二阶段考试分数线如下:
有学士学位:GCT总分不低于202分(总百分位最低61.71%)且单科成绩不低于28分;
无学士学位:GCT总分不低于214分(总百分位最低72.43%)且单科成绩不低于32分。
我校今年不接收调剂考生。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凡达到上述分数线的考生请于2016年1月4日-1月9日(9日星期六9:00-11:00,13:00-16:00)期间到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宝山校区A楼420室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过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者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阶段考试。
三、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
1. 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一份。可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需考生签名确认,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需要在《资格审查表》的本人照片处加盖公章。
注:1.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未进行资格审查造成不能被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我校各领域的第二阶段考试具体时间和内容由学院安排,相关事宜请咨询学院,各学院专业领域联系人见附表。
五、考生需如实填写《2015年参加第二阶段考试考生情况登记表》,并将此表交学院面试老师。
如有疑问,请咨询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6133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