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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14年面向全校推荐选拔免试攻读法律(非法学)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上海大学 /2013-10-21

 

法学院2014年面向全校推荐选拔免试
攻读法律(非法学)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根据上海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推荐和接收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即日起开始从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择优推荐选拔2014年免试攻读法律(非法学)硕士研究生。
谨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名额:
201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法律(非法学)硕士研究生的拟录取名额共为4名。
二、推荐选拔对象:
上海大学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法学专业毕业生除外)。
三、推荐选拔条件
1、上海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具有高尚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受处分记录等;
3、学习成绩优良,绩点不低于3.2,无不及格成绩;
4、CET-4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5、各实践性教学环节成绩良好,具有较好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
6、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通过国家规定的体锻标准。
四、推荐选拔程序:
1、申请者将《上海大学2014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和本人成绩单在9月24日15:00前到新校区B楼421室报名(电话66133935)交徐老师,逾期不予受理。
4、组织报名学生进行推免生选拔考试。
(1)9月28日上午9:00—11:00 法学考试(法治时评) 100分
(2)9月28日下午13:30—15:30 英语考试 100分
9月30日—10月7日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并进行排序。
5、10月10日—10月17日法学院组织推免生选拔考试学生进行复试,复试采用面试方式,复试结束,法学院按复试成绩40%,推免生选拔考试成绩60%比例进行排序确定法学院2014年法律(非法学)硕士研究生拟推荐名单,并在法学院网页上和法学院布告栏予以公示。
6、面向全校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或者虽有异议但经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仍然推荐录取者,即为2014年法学院法律(非法学)硕士研究生拟推荐录取名单,经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经主管校长批准公布。
8、在推荐选拔过程中,发生争议而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向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由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就相应争议作出决定。
五、2014年法律(非法学)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应按上海大学规定交付学费。
上海大学法学院
201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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