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原则
1、必须符合上海大学关于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的相关规定及实施办法;
2、被推荐者应是政治素质高、学习成绩好、综合能力强、科研潜力大、创新能力和工程实践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应届本科生;
3、被推荐者大学英语CET-4级考试成绩合格(即达到CET-6报名资格),外推学生大学英语CET-6级考试成绩合格;三个学年内(大学1~3年)的所有课程原则上第一次考试及格(如有不及格课程的,重修必须超过78分,且重修课程不得超过2门),各实践性教学环节成绩良好;
二、遴选方法
1、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其中,大学前3个学年的课程成绩占80%,各类科技活动与竞赛所获荣誉和奖励以及各类学生活动组织、管理、服务中的贡献占20%;
2、大学前3个学年的相对课程成绩计算方法:按学分加权平均绩点进行排序,排名第1学生的相对课程成绩为80分,其余学生的相对课程成绩按此比例进行换算。其中,高等数学、英语、材料力学、结构力学、土力学、砼结构原理等6门课程的权重系数为2.0,其余课程的权重系数均为1.0。学分加权平均绩点的计算公式为
学分加权平均绩点=;
3、各类科技、艺术、体育竞赛与活动组织、管理、服务中的贡献成绩计算方法见附件一。排名第1学生的综合计分相对成绩为20分,其余学生的综合计分相对成绩按比例进行换算,综合计分相对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计分相对成绩=;
4、相对总成绩=相对课程成绩+综合计分相对成绩;
5、申请者只有一次被推荐机会。
三、土木工程系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术型、专业型)学位研究生工作小组
组长:杨骁
组员:邓江 朱杰江 张孟喜 秦凯丰 秦爱芳 黄瑾 何姝丽 王佩菁
四、工作程序
1、9月17日~23日,向学生传达推荐报名工作的有关精神,并在土木系网站及土木工程系公告栏公布本系推荐实施办法并报送教务处。
2、9月24日~26日,接受学生报名,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导师、辅导员进行推荐,并填写《2014年上海大学 土木工程系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点击可下载(另附成绩大表及各类活动获奖证明复印件),送交系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小组,过期不交,作自动放弃处理。
3、9月27日对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者进行相对总成绩排序(总成绩的计算方法见遴选方案第1~4条之规定),根据我系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名额及推荐比例1:2,提出建议推荐名单(20名,包括2名外推人选)。
4、9月28日-10月7日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名单在土木系网站及土木系公告栏张榜公示(按姓氏笔画排序),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确定向校外推免的学生,在公示之日起即可开始与外校联系,按照外校录取要求准备材料,相关材料由被推荐学生本人寄送。
系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小组在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讨论,最终确定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学生名单,对这些学生进行排序后向全体学生公布。名额内同学如有放弃,依次递补。
推荐校外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人选在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学生名单内产生,在校外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名额内依序有选择权。如果外校未予录取,则推荐资格失效,不能再参加校内推荐,该名额不得转让。
5、10月9日,土木工程系向学校教务处上报《2014年上海大学 土木工程系 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汇总表》、《2014年上海大学 土木工程系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及成绩大表及各类活动获奖证明复印件等材料。
6、10月10日-10月15日土木工程系对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组织专业复试(包括面试,笔试:土力学和砼结构原理),并综合其推荐阶段和复试阶段的情况进行排序。综合排序名单向全体学生公布。
7、10月17日向校研究生部上报《2014年 土木工程系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汇总表》以及《2014年上海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表》等材料。
8、10月22日,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荐名单,经主管校长批准公布。
我系将严格按照上海大学关于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原则,做到公开公正地实施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工作。
上海大学土木工程系
二○一三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