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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201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上海大学 /2013-10-21

根据上大内【2013】118号文件“关于做好2014年推荐和接收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召开了推免工作会议,对各项工作了进行部署。现就我院2014年推荐和接收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相关工作(简称“推免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尤建新、樊春妹
组员:任永平、朱宏涛、陈以增、李怀勇、熊励、徐宗宇、许学国、张昊民、戴书松、戴德宝、康金根、李晓磊、龙颜
二、推免工作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保证质量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文件精神,按学校规定的管理办法和程序实施,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
2.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除学习成绩外,还要综合考虑在各类高水平科技、文化、体育、艺术活动与竞赛中的表现,以及在各类学生活动组织、管理、服务中的贡献。
三、推荐对象及条件
1.上海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具有高尚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等,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受处分记录等。
  3.大学英语CET-4级考试成绩合格(即达到CET-6级报名资格)。
  4.各实践性教学环节成绩良好,具备较好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要求。
6.学习成绩良好,各系按学生在校期间总平均绩点与加分之和进行排序,根据分配名额择优推选。
7.已修课程必须全部及格(适用本学院校内推免)。
四、加分规则
除学习成绩外,综合考虑在各类高水平科技、文化、体育、艺术活动与竞赛中的表现,以及在各类学生活动组织、管理、服务中的贡献。对于在大学期间获得的以下各类成绩,予以加分(成绩绩点分值):
1、荣誉类
(1).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的学生,在原有平均绩点基础上个人荣誉加0.2分;团体荣誉加0.1分。
(2).获得市级荣誉称号的学生,在原有平均绩点基础上个人荣誉加0.1分;团体荣誉加0.05分。
(3).获得校级荣誉称号的学生,在原有平均绩点基础上个人荣誉加0.05分;团体荣誉加0.025分。
2、竞赛类
(1).获得国家级及以上竞赛奖项的学生,在原有平均绩点基础上个人奖加0.3分;团体奖项加0.15分。
(2).获得市级竞赛奖项的学生,在原有平均绩点基础上个人奖加0.2分;团体奖项加0.1分。
(3). 获得校级竞赛奖项的学生,在原有平均绩点基础上个人奖加0.1分;团体奖项加0.05分。
3、研究成果类
(1).以第一作者在南大、北大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学生,在原有平均绩点基础上加0.1分
(2).获得发明专利的学生,在原有平均绩点基础上加0.1分。
(3).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或获得外观设计专利的学生,在原有平均绩点基础上加0.05分。
(4).获得市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项目的学生,在原有平均绩点基础上项目负责人加0.1分;项目成员加0.05分。
相同类型加分不得重复,取最高加分计算;不同类型加分可累加计算。
以上荣誉、竞赛、成果由学院推免领导小组集体认定
 
 
五、名额分配方案
2014年我院推免名额共19名,其中推免学术型名额9名,专业学位型名额7名,产学研联合培养名额2名,推荐外校名额1名。
1.校内推免
学院根据各专业情况确定校内推免名额分配如下:

拟录取名额(专业)
拟推荐名额
学术型研究生
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术型研究生
专业学位研究生
工商管理系
3(企业管理)
1(物流工程)
6
2
会计学系
2(会计学)
3(会计硕士)
4
6
信息管理系
2(信息管理与电子商务)
1(物流工程)
4
2
管理科学系
2(管理科学与工程)
2(物流工程)
4
4

以上分配名额含优干生和竞赛、特长类等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2.推荐外校
根据学校通知精神和名额分配方案,学院有1个外推生名额。外推生同样在全院范围按照成绩绩点,根据本人意愿依次择优推荐,由学院按照在校期间平均绩点与加分之和排名,产生第一、第二人选报学校外推人选不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外推人选如果未被外校录取,则推荐资格失败,不能回校再参加校内推荐。详见上海大学《2014年推荐免试攻读外校硕士研究生的工作细则》。
3.面向全校招生的推免项目
申报校内其他院(系)推免生的,需在本院(系)内进行资格排名,并获得本院系的推荐资格,填写推荐表,有关材料由学生所在院系送交接受院系推免工作小组。
  社会科学学院以及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面向全校招生,知识产权班、法律(非法学)硕士面向法学院外的其他学院招生;申请者需在本院(系)内提出申请,然后到相关招生学院报名。其中:
  “社科学院推免生”到社科学院报名;
营销管理”到管理学院报名;
  “控制科学与自动化仪表”到机自学院报名;
  “工程信息管理”到悉尼工商学院报名;
  “档案信息管理”到图情档系报名;
  “冶金新技术”到材料学院报名;
控制科学与电气工程 ”到机自学院报名;
法律(非法学)硕士”、“知识产权班”到法学院报名;
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10个学术型名额)面向全校招生,申请者要有相当时间的校院学生干部经历、有从事学生工作的热情、胜任扶贫支教工作;本科前三年的学习成绩应为所在学院(系)排名的前30%(包括30%)。申请者向所在学院(系)团委提出申请并获得研究生支教团的推荐资格后,统一向校团委报名。通过初审后,如申请者同时获得所在学院(系)的校内推荐资格,则可以选择参加本专业组织的复试,也可选择其他专业组织的复试(二者只能选择其一),但申请者可以同时选择面向全校招生所在学院或交叉学科指定学院指定专业组织的复试;如申请者没有获得本学院(系)的校内推荐资格,则只能参加本学院本专业组织的复试。
 
六、工作日程
9月17日-9月24日,学生报名,填报《上海大学2014年管理学院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表》、成绩大表及其他相关材料。
报名地点:
工商管理系管理学院470室 刘艳;
管理科学系管理学院349室 张红霞;
信息管理系管理学院350室 应蕙菁;
会计学系 管理学院350室 李应招;
“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 管理学院228室 李晓磊;
“营销管理”产学研联合培养项目,管理学院470室 刘艳
成绩大表打印管理学院469室 龙颜。
9月25日-9月30日,各系按照在校期间全部成绩平均绩点与加分之和对报名的学生进行排名,根据申请人意愿和选拔标准确定推荐类型,提交各系拟推荐名单(含校内和校外推免生),报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初评。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评出建议推荐名单,并在学院网页上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10月1日-10月9日,公示拟推荐名单,形成正式建议推荐名单。
10月10日-10月17日,组织复试。
学院对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进行复试,复试参照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程序进行。复试结束后,学院综合学生推荐情况和复试情况对通过复试的学生进行排序,择优录取。相关复试与排序细则另行制定发布。
本院的“推免”、复试由学院党委监督。
 
 
 
 
 
 
管理学院2014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小组
201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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