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调档通知上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则需将人事关系转来我校,请将档案及函调表按照调档通知上的要求寄送到我校相关学院分党委。
若调档通知上录取类别为定向,则档案不调来我校,但函调表仍应按照调档通知上的要求寄送到我校相关学院分党委。另请将合同(一式三份)经本人、单位签字盖章后在7月9日前寄到我办(上海市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邮编:200234)。
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上述要求将材料寄到我校,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我校将更换他人。
若调档通知上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则需将人事关系转来我校,请将档案及函调表按照调档通知上的要求寄送到我校相关学院分党委。
若调档通知上录取类别为定向,则档案不调来我校,但函调表仍应按照调档通知上的要求寄送到我校相关学院分党委。另请将合同(一式三份)经本人、单位签字盖章后在7月9日前寄到我办(上海市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邮编:200234)。
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上述要求将材料寄到我校,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我校将更换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