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方式为根据材料审核进行初选与在线综合考核。
一、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3.各学院成立招生工作指导小组,招生工作指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
4.各学院或学科在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的指导下分别成立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专业能力评审小组和综合考核评审小组。
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与专业能力评审小组负责考生材料审核与初选,综合考核评审小组负责考生在线综合考核。
(1) 报考资格审核小组由各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研究生教务员等人员组成,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
(2)专业能力评审小组负责对考生的专业能力进行评审,确定初选名单,原则上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评审的人选;
(3)综合考核评审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在线综合考核。专业能力评审小组和综合考核评审小组由以博导为主的至少5名成员组成;小组负责人由招生工作指导小组指定。
二、材料审核初选
报考资格审核小组和专业能力评审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分类审核并遴选出具有参加在线综合考核资格的考生。
报考资格审核小组需审核的项目:
招生简章要求的各项报名材料。
专业能力评审小组需审核的项目:
1.考生的科研、创新潜力;
2.考生的硕士学位论文情况;
3.考生从事报考专业(领域)工作以来取得的工作业绩(非应届毕业生);
4.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情况,包括各类获奖情况以及社会实践等;
审核项目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上述项目,由各学院或学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三、在线综合考核
各学院根据材料审核结果对符合要求的考生进行在线综合考核。
考生端要求:考生需提供双机位进行监控以及签订并按照各相关学院要求提交《诚信考试承诺书》。
学院端要求:实时监控整个在线综合考核过程,录制每一名考生完整的考试过程并存档。
在线综合考核内容:外国语能力测试以及专业能力测试。对于同等学力的考生,需加试两门专业课,考试形式由各学院或学科决定。同等学力政治加试由研究生院安排。
在线综合考核时间:6月17日至6月19日
四、录取工作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在符合单科录取最低分数线的合格考生中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择优录取。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