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数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为促进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快研究生招生制度的改革,完善创新拔尖人才培养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及上海师范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要点及安排》的精神,结合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一.复试和录取工作的原则
(1)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用、宁缺勿滥的原则。
(2) 严格按照初试成绩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实行等额或差额复试。
(3) 上线人数未达到招生名额的学科,可以优先调剂复试本校一级学科内其他学科或教育部政策允许的相近学科多余的上线考生。
(4) 根据初、复试总成绩决定拟录取名单。
(5)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各工作环节保证做到有章可循。
(6)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及复试小组组成与分工职责
严格按照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成立本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及复试小组,加强对本院复试工作的领导,确保高质量完成复试工作。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
1、领导小组
组长:岳荣先
成员:韩金明、田红炯、杨康贤、王军、石旺舟、季隽
2、职责
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领导、组织本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1) 根据学校制定2014年招生计划指标分配各专业的招生名额。
(2) 确定并审核学院的复试分数线,制定复试的基本要求和具体办法。
(3) 认真按照“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严格把好复试工作质量关,加强对复试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凡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进行严肃查处。
(4) 应因特殊问题的处理,对于复试后不予录取的考生,及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
(5) 负责复试成绩公布后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6) 各专业在学院网站:http://mathsc.shnu.edu.cn/Default.aspx?tabid=2950;
公布复试安排表:http://mathsc.shnu.edu.cn/Default.aspx?tabid=14741;
在研招网 yz.chsi.com.cn 调剂系统上发布缺额信息。
(二)复试资格审查小组
1、审查小组
组长:杨康贤
成员:朱雷洪、蔡琼霞
2、职责
在复试前,核查考生的《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和身份证,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小组分工及职责
1、复试小组分工
各招收硕士研究生专业成立不少于5人的复试小组,各专业负责人担任复试小组组长,小组成员须为硕士生导师。具体分工如下:
2、复试小组职责
(1) 各复试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开展并保证按要求完成本小组的复试工作。
(2) 对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
(3) 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主要考察考生的知识面、思维能力、科研能力、综合素质以及对初试成绩欠佳科目的实际掌握程度,并综合评价。
(4) 各复试小组由组长负责对复试小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程序、评判标准,明确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工作行为。
(5) 各复试小组由组长负责指导复试小组成员共同确定符合学校要求的具体复试内容,进行笔试和面试以及评定复试成绩,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
三.初试成绩要求
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制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方可进入复试。各专业的具体要求见研究生处网页:http://yjsc.shnu.edu.cn/Default.aspx?tabid=11044&ctl=Details&mid=23512&ItemID=128747&SkinSrc=[L]Skins/yjsc1f/yjsc1f
四.复试工作的具体要求、内容与方式
1、 各专业复试方式、时间安排、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要求统一。
2、 复试可以采用笔试、口试两种形式。各专业复试内容见校研究生处网页http://yjsc.shnu.edu.cn/Default.aspx?tabid=11776&ctl=Details&mid=1574&ItemID=115648&SkinSrc=[L]Skins/yjsc1f/yjsc1f
3、 笔试要有试题,口试要有记录,答题纸由研究生处提供。对于每位考生的复试,都要及时给出成绩。
4、 复试时,必须对考生进行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并评出成绩,具体要求见《上海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外语(非外语专业)听力、口语测试方案(试行)》。
5、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的课程名称与初试课程不能相同,要采取笔试方式,以每门课程考试时间3小时的题量来命题,试卷满分为100分。
6、 复试时,要通过面谈,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以及心理状况。
7、 推荐免试生不参加本次复试,但需要参加体检。
五.复试程序
1、 报到验证(10号楼133室)专业知识笔试专业素质能力、综合素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语听说等面试复试成绩与入学考试总成绩评定确定拟录取名单(对拟录取者发放“调档通知”、“函调表”和“体检通知”,定向就业方式录取的考生签署“合同书”)申诉处理。
2、 体检在复试阶段根据校医院安排的时间(周二、四)进行。
六.复试成绩与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与使用
1、 复试成绩要综合各方面的考核结果并采用百分制,满分为200分。其中,知识结构占80分,外语听说测试占40分,科研能力、潜力占40分,综合素质占40分。复试成绩低于120分,不予录取。
2、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数按初试、复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差额淘汰。
3、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同等学历考生加试课程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复试时间、地点
1、 复试时间、地点安排见学院网:http://mathsc.shnu.edu.cn/Default.aspx?tabid=14741
2、 各专业于4月15日之前告知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结果。
八.生源调剂
1、 学院根据各专业生源情况确定名额,并在研招网:http:yz.chsi.com.cn 的调剂系统上发布缺额信息。
2、 调剂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制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我院的具体要求(见本细则三)。
3、 复试的具体要求、内容与方式、程序、成绩与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按照本细则四、五、六条执行。
4、 调剂生的复试时间、地点由教务员老师电话通知。
5、 调剂工作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上进行,请及时上网查询。
6、 各专业于4月18日前完成调剂录取工作。
九.收费标准
所有录取的研究生均需要交纳学费,具体的收费标准如下:
1、 学术型硕士:非定向就业 8000元/年,定向就业6000元/年;
2、 专业型硕士:非定向就业 8500元/年,定向就业6000元/年。
十.考生接待电话和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1、 院系电话:64323611
2、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64322314
十一.其他
1、 本细则由数理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其它未尽事宜由数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上海师范大学数理学院
2014-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