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上海师范大学接收硕士生(校外)调剂办法
一、基本要求:
1.第一志愿专业初试成绩超过或达到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划定的合格资格线;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剂的专业相同或相近(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二、调剂程序
1.欲调剂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并准确填写信息;
2.学院审查调剂考生资格,并通过研招网发送接受复试通知;
3.考生在网上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后的48小时内须确认同意接受我校复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并按我校网上公布的复试程序(同一志愿考生的复试程序)参加复试,复试时除须按公布的报到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外,还须携带初试成绩单(须是盖有公章的原件)复试合格后交给相关学院;
4.学院向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提供“索取试卷函”,考生将此函连同一份自愿调剂申请书一起交到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由其通过机要将初试试卷寄来我校研招办;同时我校将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待录取通知发出后的48小时内确认接受,过时取消拟录取资格。
5.我校最后审查确定是否录取。
三、注意事项
我校若有学院需公布调剂信息,我们将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请考生按上述程序进行调剂,不必来人来电来函至研招办。考生也可通过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shnu.edu.cn)查询相关信息。
上海师大研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