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硕士生调剂办法
一、基本要求:
1.第一志愿专业初试成绩超过或达到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划定的最低复试分数线;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剂的专业相同或相近(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二、调剂程序
1.欲调剂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并准确填写信息;同时将初试成绩单(须是盖有公章的原件)和调剂申请表(可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交给或寄给相关学院;
2.学院审查调剂考生资格,并通过研招网发送接受复试通知;
3.考生在网上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后的48小时内须确认同意接受我校复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并按我校网上公布的复试程序(同一志愿考生的复试程序)参加复试;
4.学院向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提供“索取试卷函”,考生将此函交到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由其通过机要将初试试卷寄来我校研招办;
5.我校最后审查确定是否录取。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成绩单和调剂申请表直接递交相关学院,地址如下,邮寄材料时,务必在信封上注明“考研调剂”字样。
联系地址:
上海市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XX学院
邮政编码:200234
2.我校若有学院需公布调剂信息,我们将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请考生按其中联系方式直接与学院联系,不必电询研招办。考生也可通过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shnu.edu.cn)查询。
上海师大研招办
200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