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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教育部国内访问学者高校接受单位的紧急通知_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 免费考研网/2018-05-04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和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的精神,2018年教育部将继续开展 “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教育部有关通知(武汉中心函〔2017〕8号)内容转发如下,请认真组织申报。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类别:教育部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分为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项目和一般项目。

2,申报学科:

青年项目:国家重点学科;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英语类、艺术类、体育类和民族类可放宽到博士点学科。

一般项目:在青年项目的基础上,放宽到博士点学科。

3,申报导师:

青年项目:一般应为在职博士生指导教师,主持并承担能让国内访问学者参与的科研项目;申报课题必须是指导教师所取得的重要成果和目前正在承担的国家或省部级科研课题。

一般项目:可放宽到博士点学术造诣较深的教授。

二、申报要求:

1,申请学科按国务院学位办颁布的《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标准的学科名称和代码填报,并注明学科情况如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导师和课题信息务必准确。

2,材料需电子文本及纸介文本各一份;纸介文本用A4纸打印,字体为宋体,正文字号为五号;

3,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和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无须重复申报,操作方法和格式要求相同。

三、时间节点:

1,12月8日前,各学科点、实验室、基地、流动站填写《高等学校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表》和《高等学校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学科专业导师课题汇总表》,或《高等学校接受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表》,交所在学院;

2,12月11日前,各学院将申报材料汇总,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交至人事处401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3,12月13日前,学校将申报材料上报教育部武汉师资培训中心;

4,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审定后,接受计划将在教育部指定的网站发布。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64323993

Email:fpdc@shnu.edu.cn 微信:shnuhzl




人事处

2017年11月30日




附件:

《高等学校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表》

《高等学校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学科专业导师课题汇总表》

《高等学校接受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表》

《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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