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开始启动。任职条件按照《上海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校发[2017]1号)及其附件执行。
请按以下说明组织开展相关评聘工作:
一、学历资历
| 出生年月 | 博士 | 硕士 | 学士 | 大专 |
中级 | 71年及以前 | 当年认定 | 2年初级 | 5年初级 | —— |
72年及以后 | 当年认定 | 2年初级 | —— | —— | |
初级 | 71年及以前 | —— | 当年认定 | 次年认定 | 满3年认定 |
72年及以后 | —— | 当年认定 | 次年认定 | —— |
☆部分其他系列出生年月放宽为“76年前”和“77年后”
二、申报
(一)认定
1. 申报人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2017年新版),一式三份(见附件);
2. 提交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3. 获得学士学位(及以下)的,认定初级必须提交工作小结1份;
4. 获得学士、硕士学位的,认定教师系列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博士免);
5. 通过市各委办局相应资格认定的:①本系列如需要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提交外语、计算机合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②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③资格表格2份或相应委办局的红头发文、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④《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3份。
(二)晋升
1. 申报人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表》(一式两份)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一式三份),(见附件);
2. 提交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1份;
3. 提交公开发表的论文1篇(自任现职以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省部级以上正规的学术刊物;论文内容必须与本人从事的学科、工作领域一致;不采用增刊、专刊、论文集、会议论文、一刊多号的论文;1份原件即可);
4. 交学科组评议费100元。
三、时间节点
1. 10月31日前,个人填写自审表、二级单位填写初/中级汇总表交人事处;
2. 11月7日前,所有表格、证书、成果、费用等交人事处审核;
3. 11月24日前,二级单位完成思想品德考核和教学考核;
4. 11月30日前,二级单位学科组完成评议、聘任小组完成考核。所有材料交人事处。
四、注意事项
1.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日期从2017年9月1日起算,所有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
2.申报人材料交二级单位,由二级单位统一交人事处,人事处不受理申报人个人递交的材料;
3.申报人学科组评议费交二级单位,由二级单位统一到财务处交至人事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专用账户(编号:307 A-0312-00-307002),再将收据交人事处;
4.思政系列的所有申报材料统一交至学工部。
5.本次评聘不接受管理岗位人员申报。
联系人:胡老师
Email:huhhy@shnu.edu.cn
上海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7年10月19日
附件:
1.《上海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
2.《上海师范大学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
3.《上海师范大学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自审表》
4.《2017年度拟应聘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情况汇总表》
5.《2017年度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情况汇总表》
6.《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2017年新版)
7.《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