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是培训上海党政领导干部、中高级公务员和培养党的理论骨干的学校,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86年经市委和市政府批准,兼办上海行政学院。
学校座落于上海市漕河泾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东南方,占地面积260余亩,建筑面积14万余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拥有先进的教学、科研条件和信息化设施,并为硕士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
学校现有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部等15个行政职能处室和哲学、经济学、党史党建、科学社会主义、公共管理、社会学、现代人力资源研究测评中心7个教研部门,设立了当代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经济学、当代社会主义、政党、政府、城市社会6个研究所,建立了吸收上海知名学者和全市党校系统优秀教研人员参加的上海发展、马克思主义、文化发展战略、法制政府、党内民主建设、世界经济与政治等18个研究中心。学校拥有一支以知名学者为核心、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其中博士30人,教授28人,副教授38人,教学科研成果显著。学校与美、法、德、加、韩等国的十余所高校和行政学院建立了学术交流关系。校图书馆拥有一流的数字化设施,藏书40万册,为国际图书馆联合会成员。校刊《党政论坛》、《上海行政学院学报》分别是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和优秀高校学报。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我校目前拥有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学理论、国民经济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七个专业的硕士学位授予权。
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文化哲学与文化发展战略、认识论与思维科学。该专业以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为基础,贴近当代中国和上海现代化发展实践,强烈关注当代中国问题的哲学阐释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自身发展。
国民经济学专业密切关注当今中国经济发展实际,主要研究方向为宏观经济政策研究和产权制度与政策研究,前者要求重点研究经济政策学基本理论及其新动态,以及该理论在中国国民经济管理中的应用;后者重点研究产权经济学基本理论、中国国有企业产权变动规律、方法以及对企业和整体国民经济的影响。
政治学理论专业是我校重点建设的学科。该专业以现代政治学、公共行政管理为学科框架和理论基础,以当代中国地方政府管理,特别是大城市公共行政体制改革、公共管理现代化、政党理论、公共政策和公务员制度等学术前沿和重大现实问题为研究重点。研究方向有鲜明的特色,它与我国城市政府管理现代化、科学化和法制化发展趋势相适应,符合我国特大型城市公共管理实践的需求。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是我校重点学科,主要研究方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研究、中国对外战略研究。该专业以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为基础,以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为主脉,从中国与别国社会主义发展模式的比较入手,着重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实践,以及中国对外战略的基本理论与总体框架。
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专业是我校学科建设的重点。该专业以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理论与实践、中国共产党建设理论与实践为学科框架和理论基础,以当代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和治党的理论前沿问题和重大现实问题为研究重点。该专业既注重历史经验的系统研究,又特别关注社会环境变化对执政党建设的挑战及应对办法的研究。研究方向具有强烈的现实针对性,符合执政党建设理论与实践的发展要求。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研究。该专业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原著研究为基础,着重关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对意识形态与文化问题的阐释,关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与方法论的关系,以及马克思主义方法论在各个领域的运用。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专业主要研究方向为毛泽东思想发展研究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史研究。该专业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为主线,以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为主题,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为重点,深入研究中国共产党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和基本经验,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深刻揭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不断发展的基本规律。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好学上进,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国家承认本科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者条件:与报考专业相近的大学专科毕业生,且工作满2年以上;修完所报考学科专业的6门本科主干课程(专业课)成绩单(须是高校教务部门或是省市自考办出具的证明);至少有一篇以第一作者发表在专业刊物上的属于所报考专业的学术论文。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的具体科目将在复试办法中注明。
3、身体健康,达到国家教育部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对硕士研究生身体健康水平的要求。
三、学习期间的待遇和毕业
学制为三年。研究生在校期间,享受奖学金待遇,提供较多的勤工俭学和社会实践的机会。完成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硕士学位。
四、录取办法
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以及思想政治表现的综合情况择优录取。有关招生的其他事项均按全国统一招生考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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