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拟录取
1. 应届生(定向就业除外)请将《调档函》交本科就读院系,档案请于9月1日前通过EMS或机要寄到各录取院系。(地址请见《调档函》或文末随附)
2. 往届生(定向就业除外)请将《调档函》交档案主管部门人员,档案由档案主管部门于7月10日前通过EMS或机要寄到各录取院系。(地址请见《调档函》或文末随附)
3. 《上海外国语大学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可在文末下载),应届生请交所在学校院系党总支填写盖章,往届生请交档案主管部门或工作所在单位党政负责人填写盖章。表格由考生本人于7月10日前快递寄至各录取院系。(地址请见《调档函》或文末随附)
4. 定向就业生的协议书由考生及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并于7月10日前快递一份至各录取院系(请不要在协议上做任何改动,否则视为无效协议),考生请自留一份,另一份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留存。
5. 所有同学均需缴纳学费(缴费平台网址、具体金额及缴费办法请见7月中上旬随录取通知书寄出的缴费通知)。请务必按要求操作,我校只接受网上缴费,不接受现场缴费。
6. 如考生的档案分别存放于2个及以上的档案保管地,请将档案合并后一并机要寄到各院系。
7. 6月份为录取检查阶段,请拟录取考生保持手机开机,以便我办联络。
8. 顺利通过我校进一步审查的,将收到我办于7月中上旬寄出的录取通知书;未通过我校进一步审查的(如发现有提供虚假信息等)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9. 录取通知书、调档函等材料投递地址以考生5月30日之前在yzmis.shisu.edu.cn登记的通讯地址为准。
二、关于户口迁移
1. 少民骨干(在职)、定向就业和上海市户籍居民不迁户口,已领取上海市人才类居住证的新生可不迁户口。
2. 其他新生根据个人意愿迁移户口(注:仅在新生开学时集中办理,入学后以及在读期间不再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户口迁移受理截止日期为入学当年的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3. 请凭录取通知书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上交至保卫处。(户口为上海市高校集体户口的新生(含本校应届毕业生),无需办理户口迁移证,但必须在入学报道当天上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上写清原本科院校名称,原集体户口地址及所属地派出所。)
4. 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一般为1个月,为保证报到当天迁移证未过期,建议8月15日之后再办理户口迁移证;应届毕业生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不受限制
5. 在虹口校区就读的硕士生,户口请迁至: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具体派出所为:曲阳路派出所。
6. 在松江校区就读的硕士生,户口请迁至: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550号,具体派出所为:大学城派出所。
专业和校区对应关系、各院系专业新生档案、思政表邮寄地址请见本文末。
三、关于党团关系
1. 上海市定向就业生可不需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入。
2. 转党组织关系均需凭纸质介绍信由本人在开学报到时统一办理,请不要提前到上外办理,也不要将介绍信随档案一起寄。
3. 党组织关系在上海的新生,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入抬头为“中共上海外国语大学委员会”,介绍信转入单位栏填写至学院(系)形如“上海外国语大学××学院(系)”,同时提醒及时在党管系统中转出。报到时需携带纸质介绍信(右上角写上专业和学号),办理相关手续。
4. 党组织关系在外省市的新生,组织关系介绍信请由上级党委(有关上级党委的具体情况可向考生原单位党组织部门咨询)转至“中共上海外国语大学委员会”,介绍信转入单位栏填写至学院(系)形如“上海外国语大学××学院(系)”。报到时需携带纸质介绍信(右上角写上专业和学号),办理相关手续。
5. 介绍信有效期一般为省内30天,外省市90天,请在转党组织关系时将有效期考虑在内。
6. 党员档案请随人事档案一起机要寄至各院系,请勿本人携带党员档案。
7. 调档过程中需转团组织关系的请注意:团组织关系请随档案寄送。“智慧团建”系统团组织关系请在入校后根据院系通知转入,请不要提前转至上外。团员证请随身携带,请勿放入档案内。团员证如遗失,可在毕业学校进行补办或报到后在我校补办。
部分考生如丢失或错填了思想政治情况表,请自行下载并双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