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硕士报考类别的说明
一、“非定向”
报考“非定向”类别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应届本科生。在复试时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原件进行审核,无相应证件者无法进入复试考试阶段。
(2)如果本科录取类别为“定向”或“委培”的应届本科生,需出示现就读学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样本:XX同学为我校XX院/系XX级定向/委培本科生,其定向/委培单位为XX单位。),由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由其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其报考证明(样本:XX同学为我单位在XX大学定向/委培人员,同意其报考“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如被录取,同意调档。),由负责人签字、盖章。相应证明在复试报到时查验,无相应证明者无法进入复试考试阶段。
(3)往届曾工作过,但已辞职的考生需提供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样本:XX同志档案由本人托管在我处,目前无工作单位。同意其报考“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并由负责人签字、盖章。此外,原工作单位需出具退工单。证明原件在复试报到时查验,无相应证明者无法进入复试考试阶段。
(4)往届有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有人事处的考生,由人事处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样本:XX同志为我单位职工,同意其报考“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如该同志被录取,同意调档。),并由负责人签字、盖章。证明原件在复试报到时查验,无相应证明者无法进入复试考试阶段。
(5)往届有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无人事代理权(即无人事处)的考生,需由人事档案托管单位出具证明(样本:XX同志为XX单位员工,其档案由其单位托管在我处。特此证明。)由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样本:XX同志为我单位员工,人事档案被我单位托管在XX处,现同意其报考“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如该同志被录取,同意调档。)并由负责人签字,盖章。证明原件在复试报到时查验,无相应证明者无法进入复试考试阶段。
(6)往届无工作的考生需提供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样本:XX同志档案由本人托管在我处,目前无工作单位。同意其报考“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并由负责人签字、盖章。证明原件在复试报到时查验,无相应证明者无法进入复试考试阶段。
注意:年龄在40周岁以上的考生不得报考“非定向”类别。
二、“定向”
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具体文件规定请查询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注意1:年龄在40周岁以上考生不得报考“定向”类别。
注意2: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被录取后,须由其所在单位、我校与考生本人签署定向协议,由其所在单位承担其学习期间的工资及劳保福利等,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回定向培养单位工作。
三、“委培”
报考“委培”类别的考生须有工作单位:
(1)工作单位有人事处的考生由其所在单位人事处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样本:XX同志为我单位员工,同意其报考“委培”硕士研究生。)并由负责人签字、盖章。证明原件在复试报到时查验,无相应证明者无法进入复试考试阶段。
(2)工作单位无人事代理权(即无人事处)的考生由其档案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样本:XX同志为XX单位员工,其档案由其单位托管在我处。特此证明。)由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样本:XX同志为我单位员工,人事档案被我单位托管在XX处,现同意其报考“委培”硕士研究生。)并由负责人签字,盖章。证明原件在复试报到时查验,无相应证明者无法进入复试考试阶段。
注意:相应考生在被录取后,须由委培单位、我校及考生本人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由委培单位承担其学习期间的工资及劳保福利等,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应回委培单位工作。(“委培”无年龄限制。)
四、“自筹”
除了年龄在40周岁以上且无委托培养单位的可报考“自筹”外,其他报考“自筹”的考生将由我办统一改为报考“非定向”,在复试时需提供证明请参照“非定向”。
五、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上海外国语大学研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