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剂工作的相关说明(2)
根据我校2009年考生考试情况及拟招生人数,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我校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不接受外校调剂生,请报考外校的考生不必向我校递交调剂材料。
现将我校考生的对外调剂流程和注意事项作如下规定:
1、 达不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对外调剂。
2、 达到国家线要求但未进入我校复试名单的考生如需调剂到其它学校,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yz.chsi.com.cn 教育网网址yz.chsi.cn)申请调剂,相关院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筛选,确定参加该校复试考生的名单。
3、 调剂院校同意接受考生调剂后,向我办寄发调剂复试函;同时考生向我办提交有本人签名的同意调剂到该院校的调剂申请(可先传真至我办,再将原件寄来。我办传真是021-65164127)。
4、 我办接到院校调剂复试函和考生的调剂申请后,确定考生符合国家调剂要求,将考生的调剂表先传真再挂号至该院校研招办(我办不采用快件邮寄方式,考生可以凭准考证自取,或托人凭考生准考证和考生委托书代办。准考证和委托书的原件、复印件和传真件均可以)。
5、 每个考生的考生调剂表对外只寄发一份,调剂院校可根据考生调剂表进行复试。
6、 如果调剂院校复试后,拟录取该调剂考生,立即向我办寄发调剂录取函,我办接到该函后,将该考生的考试试卷等材料寄到该调剂院校。
7、 如果考生没有被调剂院校录取,考生可以索回调剂表(因调剂表没有注明调剂院校,考生可以凭调剂表再次联系调剂院校,在新调剂院校复试)。一旦考生被新调剂院校录取,考生可以凭该校的拟录取接受函到我校办理相关手续:考生需再次递交愿意调剂到新院校的申请,并提供新院校的拟录取函和调试卷通知,我办在审核相关手续后将会把考生试卷等材料通过机要邮寄到新调剂院校。
由于上外招生名额有限,在众多报考我校的优秀考生中只能录取一小部分,许多考生需要调剂到外校,我办对此深表遗憾。在政策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我办将尽力给予你们协助,并衷心希望这些考生在新的院校中实现考研梦想!祝你们成功!
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