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2008年考生考试情况及拟招生人数,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我校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不接受外校调剂生,请报考外校的考生勿向我校递交调剂材料。
按照上海市高招办的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我校考生的对外调剂流程和注意事项作如下规定:
1、 达不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对外调剂。
2、 达到国家线要求但未进入我校复试名单的考生如需调剂到其它学校,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yz.chsi.com.cn 教育网网址yz.chsi.cn)申请调剂,相关院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筛选,确定参加该校复试考生的名单。
3、 调剂院校同意接受考生调剂后,向我办寄发调剂复试函;同时考生向我办提交有本人签名的同意调剂到该院校的调剂申请(可先传真至我办,再将原件寄来。我办传真是021-65164127)。
4、 我办接到院校调剂复试函和考生的调剂申请后,确定考生符合国家调剂要求,将考生的调剂表先传真再挂号至该院校研招办(我办不采用快件邮寄方式,考生可以凭准考证自取,或托人凭考生准考证和考生委托书代办。准考证和委托书的原件、复印件和传真件均可以)。
5、 每个考生的考生调剂表对外只寄发一份,调剂院校可根据考生调剂表进行复试。
6、 如果调剂院校复试后,拟录取该调剂考生,立即向我办寄发调剂录取函,我办接到该函后,将该考生的考试试卷等材料寄到该调剂院校。
7、 如果考生没有被调剂院校录取,考生可以索回调剂表。
因调剂表没有注明调剂院校,考生可以凭调剂表再次联系调剂院校,在新调剂院校复试。一旦考生被新调剂院校录取,考生可以凭该校的拟录取接受函到我校办理调
档手续,同时递交愿意调剂到该校的申请,我校接收到该考生的个人申请和拟录取函后,将考生试卷等材料邮寄到新调剂院校。
由于上外招生名额有限,在众多报考我校的优秀考生中只能录取一小部分,许多考生需要调剂到外校,我办对此深表遗憾。在政策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我办将尽力给予你们协助,并衷心希望这些考生在新的院校中实现考研梦想!祝你们成功!
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